2018年度莆田学院(汇总)预算公开
作者:    发布于:2018-01-30   

2018年度莆田学院预算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经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莆田学院的主要职责是:莆田学院作为市级单位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有1个下属单位。主要职责是培养高等学历人才,促进科技文化发展,科技类、管理类、医学类等学科本科(或大专)学历教育及相关的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等社会服务。下属单位:莆田学院附属实验小学的主要职责是小学教育。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莆田学院包括42个机关行政处室、教学教辅部门及1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莆田学院

全额财政补助

1620

1007

原仙游师范学校

全额财政补助

109

莆田学院附属实验小学

全额财政补助

112

104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莆田学院及附属实验小学主要任务是:培养高等学历人才,促进科技文化发展,加强科技类、管理类、医学类等学科本科(或大专)学历教育、小学教育及相关的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和服务社会、文化传承工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做好本科教学水平审核评估整改工作。

2.做好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建设工作。

3.做好专业认证工作。

4.做好新校区建设工作。

5.做好省级转型发展示范校建设工作。

6.做好各项教学、科研常规工作。

7.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8.做好学生各项活动的开展。

9.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10.做好小学义务教育。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莆田学院收入预算为121,838.88万元,比上年增加85,335.68万元,主要原因是1.新校区迁建项目经费增加80,000万元。2. 省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经费2,779.54万元。3. 人员经费和生均办公经费增加2,089.14万元。4. 仙游校区迁建项目经费增加4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424.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80,00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17,41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21,838.88万元,比上年增加85,335.6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5,849.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3.43万元,公用支出3,065.94万元,项目支出102,640.3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4,424.88万元,比上年增加5,140.80万元,主要原因是:1. 省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经费2,779.54万元。2. 人员经费和生均办公经费增加1,894.26万元3.仙游校区迁建项目经费增加46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高等教育13,571.1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二)高等教育226.93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三)高等教育2,836.16万元。主要用于公用支出。

(四)高等教育84,741.34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五)中专教育1,128.3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

(六)中专教育48.88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七)中专教育44.1万元。主要用于公用支出。

(八)中专教育467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九)小学教育1,360.9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80,000万元,比上年增加8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新校区迁建项目经费增加80,00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土地开发支出80,000万元。主要用于新校区迁建项目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198.5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5,856.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065.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30万元。主要用于学校因公访问团出国弘扬妈祖文化,争取社会各界人士捐资办学年持平。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3-1 2018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18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 2018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3-11 2018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2 2018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上一条:莆田学院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学生收费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修订《莆田学院出差审批单》和《差旅费报销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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