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各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预算经费项目支出的通知》(财务[2016]08号)、《莆田市财政局关于2016年1-8月市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通报》(莆财预[2016]23号)和学校财务工作分析会纪要精神,为了加快财政预算经费支出进度,办理报销手续时必须携带银行卡(工行或建行均可)和统一办理的建行公务卡。我处将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情况,给予办理POS刷卡付款或国库集中付款。谢谢你的配合。
莆田学院财务处
2016年10月8日
上一条:关于公务卡使用及财务报销的补充通知 下一条:关于进一步加快预算经费项目支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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