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学院学生宿舍
常见零星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莆田学院后勤处根据相关要求,拟就我校莆田学院学生宿舍常见零星维修向校内外公开招标,具体说明如下:
一、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项目的详细要求如下:
1.1本次招标项目:莆田学院学生宿舍常见零星维修(具体项目见报价表)。项目总额上限9万元,按实际维修数量结算,维修总额达到9万元自动终止合同,超过上限金额不予结算。投标人应对每个维修项目的单价进行报价,评标时取合计总价,报价最低者为中标人,投标人单价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中标人弃权(或被取消中标资格)后,视情况按照报价最低顺序依次确定中标者或重新组织招标,同等标的或总报价相同以抽签确定中标者。结算时以实际维修数量为准,对此投标人风险自担。
1.2本项目维修范围:南区11#、12#学生公寓楼、中区三路、雪津、新公寓学生公寓楼、北区3#、10#、11#、学园东、学园西学生公寓楼,各维修项目的具体要求见附件。
1.3中标后中标人应根据报修要求,及时做好相关维修,未能按照要求及时维修、被投诉经查实属中标人责任的,学校将视情节给予一定罚扣款。
1.4验收合格后,维修款按照中标人实际维修的项目,根据中标单价及实际维修数量一定时间段结算一次并以转账方式支付。报销时中标人需严格按照莆田学院财务规定提供详细的报销清单(加盖中标人公章)、原始凭证(需验收人签字)、正式发票等票据。
1.5合同期: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合同期内,如中标人提供的维修服务总金额已经达到合同总金额的,该合同自动提前终止)
1.6本次招标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因该项目维修名目较多、情况较复杂,建议投标人在投标之前自行实地查看、了解情况,如需咨询有关情况、查看现场的,请联系后勤处陈老师,联系电话:13599462999(联系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1:30,15:30-17:30)。
2、投标人资格及其他要求如下:
2.1投标人应为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能包含该招标的所有维修项目),必须有自己的对公账户,能开具该项目的正式发票。
2.2中标后,中标人需交履约保证金5000 元(未交保证金的视为弃标),合同期满无违约情况或罚扣款的,无息退返保证金。
二、投标要求及说明
1.投标人应在2021年 4 月 29 日(星期 四)上午08:30- 11:30将投标文件密封(密封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完整后现场递交,正本一份,副本四份(递交地址:莆田学院旧校区中印楼301 )。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清单(报价表)、对公账户信息、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自己投标的不需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投标文件格式附后)
2、投标人递交标书时应交投标保证金5000 元,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2.1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截止期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2中标后中标人未能做到按规定及时签订合同的;
2.3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3、本次招标,报价统一按人民币进行报价(所有报价均含一切人工、税费、运输、清运等费用),以元为单位,精确到 个 位。如报价表中投标人的总价与单价汇总不一致的,在计算合计总价时以单价汇总为准。
4、报价表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列出投标人代表的联系方式,包括移动电话等。
5、疫情期间,参与投标人员需准备好个人身份证及八闽健康码以供查验(14天内有出福建省的投标人员需提供核酸检测报告)。
附件1:莆田学院学生宿舍常见零星维修项目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2:莆田学院学生宿舍常见零星维修项目具体要求
附件3:项目正式报价表
莆田学院后勤处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