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学院共享自行车服务项目(第四次招标)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莆田学院共享自行车服务项目(第四次招标)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凡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者,请于2020年11月12日起至2020年11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胜利北街1448号五楼)购买采购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参加竞争性磋商资格。招标文件纸质文本售价为100元人民币(含电子档),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我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丢失或损坏负责。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闽瑞晟莆【2020】采招016号
项目名称:莆田学院共享自行车服务项目(第四次招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合同期限 |
管理费 |
备注 |
莆田学院共享自行车服务项目(第四次招标) |
莆田学院委托第三方运营商,进场经营共享自行车,以竞争性磋商的形式选择1家运营商,首批共计400辆自行车进入校园运营。 |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
0元/年(三年内均按此价格) |
电子停车围栏的建设方案,需要提交整体布局方案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质,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在莆田市有固定负责人员和管理人员;3、运营企业应配备与车辆投放规模相匹配的线上及线下专职管理和运维人员(含调运车驾驶员和搬运人员),并建有运营企业信息平台,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4、所租赁的自行车车辆应具备智能定位系统,具有数据通讯技术的智能锁,且符合国家、行业及本市相关技术标准要求;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成交后不允许转包或分包。不符合本项目投标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开标后一旦发现其资格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12日 至 2020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凡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者,请于2020年11月12日起至2020年11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胜利北街1448号五楼)购买采购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参加竞争性磋商资格。招标文件纸质文本售价为100元人民币(含电子档),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我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丢失或损坏负责。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方式:凡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者,请于2020年11月12日起至2020年11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胜利北街1448号五楼)购买采购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参加竞争性磋商资格。招标文件纸质文本售价为100元人民币(含电子档),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我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丢失或损坏负责。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五楼(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胜利北街1448号)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1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五楼(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胜利北街144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莆田学院共享自行车服务项目(第四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就我校校园共享自行车服务项目进行采购事宜进行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合同期限 |
管理费 |
备注 |
莆田学院共享自行车服务项目(第四次招标) |
莆田学院委托第三方运营商,进场经营共享自行车,以竞争性磋商的形式选择1家运营商,首批共计400辆自行车进入校园运营。 |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
0元/年(三年内均按此价格) |
电子停车围栏的建设方案,需要提交整体布局方案 |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质,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在莆田市有固定负责人员和管理人员;
3、运营企业应配备与车辆投放规模相匹配的线上及线下专职管理和运维人员(含调运车驾驶员和搬运人员),并建有运营企业信息平台,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
4、所租赁的自行车车辆应具备智能定位系统,具有数据通讯技术的智能锁,且符合国家、行业及本市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成交后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不符合本项目投标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开标后一旦发现其资格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三、标书的递交
凡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者,请于2020年11月12日起至2020年11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胜利北街1448号五楼)购买采购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参加竞争性磋商资格。招标文件纸质文本售价为100元人民币(含电子档),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我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丢失或损坏负责。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标书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20年11月 23日 09:00 时前递交至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五楼,逾期不予接收。
四、答疑和澄清:响应方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应当于2020年11 月 14日17:00 时之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我处,逾期不予受理。
五、磋商时间:2020年11月23日 09:00 时
六、磋商地点: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五楼
七、保证金:保证金 5000 元整(人民币)
磋商响应方应于 2020年11月23日 09:00 时前将磋商保证金以现金形式足额交至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五楼开标室(需注明“共享自行车保证金”)。
保证金交纳方式:磋商保证金应以现金形式提交。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应以现金形式提交;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现场退换。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换。
九、业务咨询及现场勘察
供应商现场勘察联系人:洪老师(13850299816)
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邱
联系号码: 0594-2756216
莆田学院
2020年11月12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学院
地址:莆田学院
联系方式:洪老师/138502998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荔城区胜利北街1448号
联系方式:小邱/ 0594-27562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邱
电 话: 0594-2756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