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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校区图书馆二期及外围采购监控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2017-04-26

编号:PYXG2017001-1

经学校批准,仙游校区管委会通过校内公开招标采购仙游校区图书馆二期及外围采购监控系统等设备一批,欢迎有条件的公司参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数量等(详见采购清单)

序号

商品名称

数量

单位

规格型号

1

200万像素网络摄像机

33

详见附件

2

32路8盘位H.265硬盘录像机

1

详见附件

3

4T监控级硬盘

6

详见附件

4

24口千兆交换机

1

详见附件

5

光纤收发器

7

详见附件

6

监控立杆

7

详见附件

7

光缆

1500

详见附件

8

网络线

1

详见附件

9

监控电源线

1500

详见附件

本标最高限价捌万元,联系人郑建锋 18959533150。

二、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具有法人资格,具有良好信誉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在投标时应提供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的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人身份证(相关证件必须每页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投标代表)签署,盖投标人公章,并用投标人公章盖好骑缝章;投标人须交违约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

三、投标报名时间、方式与质疑:报名时间截止2017年5月3日15时。投标人将参与投标的公司名称、参加人、联系电话及投标编号发送到指定邮箱(xysfzwc@126.com)报名,联系人郑建锋 18959533150。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之前,以信函或邮件的形式与招标人联系。

四、招标日期、地点:招标人于2017年5月4日上午10时,在莆田学院仙游校区行政综合楼第二会议室(406)进行招标。

五、招标方式:本次采购最高限价8万元,采取公开一次招标,以标底最低者为中标。

六、交货时间:2017年5月20日前交付使用(具体时间由招标人指定)。

七、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莆田学院仙游校区内)。

八、货物验收:货物安装完毕,招标人应及时组织验收(由招标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

九、付款方式与条件

全部货物交货并经验收合格后,招标人凭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和货物验收合格文件等材料以转账方式向中标人95%货物价款。(若中标人有支付违约保证金的,可在支付货款时一并支付。)其余5%质保金在验收合格一年内无发现质量问题后支付。

(一)现场交货条件下,中标人要求付款应提交下列单证和文件。

1、金额为有关合同货物价格100%的正式发票。

2、生产厂家出具的货物质量合格证书。

3、招标人已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

4、招标人签发的验收单。

十、服务质量保证

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为原装合格产品,质量等级必须是符合国家统一规定同类产品的标准。如经专业人员认定发现货物有质量问题,中标人必须无条件同意退货。

所有货物质保期要求均为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后24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中标人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24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甲方意见等)报甲方备案。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质量保证期后中标人应履行其投标时做出的服务承诺。

十一、知识产权

中标人须保障招标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招标人无关,中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招标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中标人应赔偿该损失。

十二、违约责任

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中提供各种资料、说明的真实性负责。在评标过程中,如有发现投标人有为谋取中标而提供虚假资料欺骗招标人和评审人员的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定标后,招标人有可能对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内容和证明材料进行核查,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招标人的核查工作,不得托词拒绝核查或隐瞒真实情况。

投标人中标没有与招标方签订货物购销协议、逾期或不符合协议要求交付使用,视为中标方违约,招标人有权没收其违约保证金,取消协议,招标人根据具体情况可另行招标。若在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发现中标人是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技术部分存在虚假应标情况,其所投产品将做废标处理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且2年内不得参加莆田学院采购招投标活动。

因中标人原因造成货物延误,每延误满一周,应向招标人支付延期交货货物总值5%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值不超过该批(次)货物总值的20%。当中标人的某一批货物交货时间延迟超过一个月时,除应按规定向招标人支付延迟交货违约金外,招标人有权通知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十三、违约终止合同

中标人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招标人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招标人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招标人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招标人终止合同。

1、如果中标人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时间内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

2、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十四、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十五、合同纠纷处理方式

本招标形成的合同,因合同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招标人、中标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向招标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招标人所在地地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其它约定

1、若在交付使用过程中,因中标人的质量或安装工艺等原因而造成招标人人员安全或其他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含运输、安装、调试等各种费用。

莆田学院仙游校区管委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莆田学院仙游校区图书馆二期及外围采购监控系统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合同 书

甲方:莆田学院仙游校区管委会

乙方:

甲方所需货物,经过管委会、使用单位等集体招标采购,由乙方中标。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达成如下协议:

一. 合同标的、金额等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型号

配置和技术参数

生产厂家

数量

单价

金额

1、

2、

合 计

总价(大写):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合同总金额包含备件、安装、调试、检验和运输保险等费用)

二、交货时间:2017年5月6日前交付使用(具体时间由招标人指定)。

三、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校园内)。

四、货物验收:货物安装完毕,甲方应及时组织验收(由甲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

五、付款方式与条件

全部货物交货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凭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和货物验收合格文件等材料以转账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货物价款。(若乙方有支付违约保证金的,可在支付货款时一并支付。)

(一)现场交货条件下,乙方要求付款应提交下列单证和文件。

1、金额为有关合同货物价格100%的正式发票。

2、生产厂家出具的货物质量合格证书。

3、甲方已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

4、甲方签发的验收单。

六、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为原装合格产品,质量等级必须是符合国家统一规定同类产品的标准。如经专业人员认定发现货物有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同意退货。

所有货物质保期要求均为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后24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24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甲方意见等)报甲方备案。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质量保证期后中标人应履行其投标时做出的服务承诺。

为保证校园教学,在春季和秋季开学之前提供全面检修和排查安全隐患问题。每个月定期进行一次校园音柱维修。

七、知识产权

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方无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八、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造成货物延误,每延误满一周,应向甲方支付延期交货货物总值5%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值不超过该批(次)货物总值的20%。当乙方的某一批货物交货时间延迟超过一个月时,除应按规定向甲方支付延迟交货违约金外,甲方有权通知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逾期或不符合协议要求交付使用,甲方有权没收其违约保证金,取消协议。

九、违约终止合同

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时间内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

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十、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本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十一、合同纠纷处理方式

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地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约定

1、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如果有的话)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若在交付使用过程中,因乙方的质量或安装工艺等原因而造成甲方人员安全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本协议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

甲方:莆田学院仙游校区管委会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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