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学院科研创新转化平台大楼项目(监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ZM招字【2023】053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莆田学院科研创新转化平台大楼项目(监测)已由我校立项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莆田学院,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筹措解决,招标人为莆田学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莆田学院紫霄校区工科组团
2) 工程建设规模:约7万元
3) 招标范围和内容:莆田学院科研创新转化平台大楼垂直度观测和沉降观测及基坑支护监测。
4) 工期要求:基坑监测时间为地下室土方开挖时至地下室周边土方回填完毕,并提交评价报告,监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定标准。沉降观测根据相关规范标准时间节点要求分栋分层分点进行测量观测,其中垂直度观测后 1 周内提交评价报告,沉降观测报告在观测结束后 10 日内提交评价报告,观测质量须符合国家现行规定标准。
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5009)、《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DBJ13-84-2006)、《建筑地基基础设 计规范》(GB50007-2011)、《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16)、《岩土工程监测规范》(YS5229-1996)、《福建省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闽建建[2010]41号强制性标准及设计要求。若上述标准和规范做出修改时,则以修订后的新标准和规范为准,现行文件有出入的则以较严格的为准。中标人应按根据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相关规范的要求完成本项目,并承担因观测质量缺陷造成的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监测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不分主、增项差别);
3)本招标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资格且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项目负责人所属单位以职称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为准,若职称证书上没有体现工作单位的,须提供相关人员近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4)本招标工程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2023年 9月 20 日起莆田学院网(http://www.ptu.edu.cn/)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学院网(http://www.ptu.edu.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6.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 9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莆田学院(紫霄校区)图书馆730室。
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莆田学院网(http://www.ptu.edu.cn/)发布招标公告。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学院;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
电话:13328826911;联系人:郑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永春县宝龙广场二期桃联社区;
电话:18876386223; 联系人:小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