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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23年莆田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及管理人员笔试加分手续的公告
2023-04-19


 

现将2023年莆田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及管理人员符合我省笔试加分政策办理加分手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加分手续

符合我省加分政策的考生,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1.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

符合原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有关规定的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需提供以下加分证明材料:退役运动员需提供退役证明、获奖证书。退役士兵需退役证,获得优秀士兵的需提供优秀士兵证书或优秀士兵登记(报告)表,荣立三等功、二等功的需提供立功受奖证书或个人奖励登记(报告)表;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国家统招)退役士兵,需提供入伍前相应学历毕业证书、退役证;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国家统招大学生在学期间入伍、退役后继续完成学业的,需提供毕业证书、退役证。

2.“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

符合《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有关规定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发放的相关证书。

3.以上各项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 10 分。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报考者,不再享受报考事业单位加分和专门职位招考优惠政策。

4.以上所需证明材料原件如果存放在个人档案中,必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申请加分人员应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关责任。

、其他事项

1.请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于2023年4月24日上午8:00至2023年4月26日17:00,进入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填写相关加分项目,上传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加分有关材料原件扫描件(PDF格式),逾期不予受理。

2.请填写《2023年莆田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及管理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2023年莆田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及管理人员笔试加分登记表(见附件1、2),并携带笔试加分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于2023年4月28日上午9:30到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紫霄东路2121号莆田学院中一楼847室进行现场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3.通过审核汇总,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将在莆田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

1.2023年莆田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及管理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

2.2023年莆田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及管理人员笔试加分登记表

 

莆田学院人事处 

  2023419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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