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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莆田市先进教师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07-31

各学院(部):

根据《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8年莆田市优秀校长和教师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莆教综〔2018〕92号)精神,现将我校先进教师人选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先进教师4人。

二、推荐条件

1.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能够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

2.能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坚持在学校一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各方面成绩突出,且累计教龄满10年(截至2018年6月30日),现仍在教师岗位上工作。

3.刻苦钻研业务,勇于创新,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出色履行岗位职责,教学效果好,受到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赞誉。

4.近5年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以上,其中至少1次为优秀等次。

5.获学校优秀教师荣誉称号的优先推荐。

凡出现有违高校教师师德行为的,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三、推荐程序

1.各学院(部)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履行规定程序,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推荐人选。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毋滥,推荐的先进个人事迹要突出,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2.请学院(部)将推荐人选《2018年莆田市先进教师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1)和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经所在单位盖章后,于2018年8月2日前报送人事处,汇总表和先进事迹材料电子版发至rscxfz@163.com 。

3.在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民主评议,并征求纪检监察、综治和计划生育等部门意见,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核实有无失信被执行情况后,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市教育局。

四、申报材料

请经学校研究确定推荐的人选,于8月6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人事处,材料电子版发至rscxfz@163.com 。

1.《莆田市先进教师审批表》(附件2)一式2份(双面打印,贴照片)。

2.先进个人先进事迹一式2份,先进事迹要求2000字以内,内容准确、生动、翔实。

3.有无失信被执行情况证明材料和具备选拔条件的相关资料复印件一式1份。

联系人:肖方峥    联系电话:2657730

附件:

1. 2018年莆田市先进教师推荐对象汇总表 .xls

2. 莆田市先进教师审批表.doc

 

 

 

 

 

莆田学院人事处   

2018年7月31日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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