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各单位、附属医院:
为做好我校2017年教师、实验、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聘范围
我校在职在岗的教师、实验、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相关评聘文件规定,具备相应职务评聘条件,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与申报评聘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一致、今年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者。
二、推荐申报工作安排
(一)人事处公布各单位拟聘岗位信息。各二级学院(部)教授、副教授拟聘岗位数情况见附件。讲师及实验、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系列岗位数由学校统筹。
(二)各单位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核推荐组,于6月5日前将考核推荐组名单报人事处备案。
(三)申报人员将申报材料于6月15日前提交各单位考核推荐组。
(四)各单位考核推荐组认真审核申报人员材料,严格考核、推荐程序,把好申报条件关,根据岗位职数和考核结果,按不超过拟聘岗位数1:1.2向学校推荐拟聘人选。
机关、教辅部门申报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系列、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材料由本单位负责审核、评议和推荐。
(五)各单位要将考核推荐组推荐的申报人选材料(须含简明表、预审表等)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群众无异议的,将材料报送人事处审核。所在单位应在《莆田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表》 “单位考核推荐组推荐意见”栏中写明公示情况。
请各单位于6月30日前将推荐申报人选及申报材料、各单位申请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报告1份(报告中应注明评聘人数、名单、系列及是否破格等,报告须由单位行政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人事处(学术交流中心805室)。经各单位审核的申报材料(简明表、预审表)电子版由申报人员于同日前自行上传至莆田学院人事信息服务系统,逾期不予受理。
(六)学校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预审小组,由人事处、科研处、教务处人员组成,负责对各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预审。
(七)人事处对预审合格的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公示,组织对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代表作送审。代表作送审通知另行发文。
三、基本要求及有关事项说明
(一)教师、实验和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聘办法按《莆田学院关于印发教师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聘办法(修订)的通知》(莆院人〔2015〕6号)执行。刊物级别的认定按《莆田学院关于印发学术刊物级别认定办法的通知》(莆院人〔2017〕22号)执行。教师系列评聘条件按《莆田学院关于印发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的通知》(莆院人〔2017〕2号)执行,实验系列(高级实验师、实验师)、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系列按《莆田学院关于印发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修订)等文件的通知》(莆院人〔2015〕5号)执行,正高级实验师评聘条件按《莆田学院关于印发正高级实验师评聘条件(暂行)的通知》(莆院人〔2016〕24号)执行,原仙游师范教师转评同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按“闽教职改〔1997〕10号”“闽教职改〔1998〕12号”等文件执行。
(二)对于无空余高级岗位的单位,博士评聘副教授可使用学校统筹岗位;对于无空余教授岗位的单位,工科、医科博士评聘教授可使用学校统筹岗位。对于申请评聘的人数超过空余岗位数的单位,应按评聘办法规定的不超过拟聘岗位数1:1.2的比例向学校推荐申报。在单位无岗位的情况下,无教授的专业允许申报该专业教授1人,岗位由学校统筹解决。
(三)填入申报表或简明表中的论文或著作均须提供原件。提交的论文须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便民查询→新闻出版机构查询→期刊/期刊社查询)和中国知网下载的检索证明(检索证明须经单位审核盖章并用订书机装订在期刊封面上),并在期刊目录中标记出本人文章;提交的著作须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便民查询→CIP数据核字号验证)检索证明(检索证明须经单位审核盖章并用订书机装订在著作封面上)。填入简明表内的外文期刊,其主办单位及出版社须翻译成中文。
(四)论文被SCI、SSCI、EI、A&HCI收录的,须提供当年度被收录的检索证明。
(五)专著、译著等著作的字数不累计。专著、译著等著作若为合著的,其个人撰写字数以著作中标明的字数为准,未注明个人撰写字数的,按合著人数平均计算字数。
(六)所有打印、复印材料全部使用A4纸张双面打印。复印件均须本单位或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后盖章。
(七)各单位要及时通知、组织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准备有关材料,按程序做好推荐申报工作。要对申报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书、外语考试合格证书等原件进行审核,并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并盖章;要对申报人员提供的简明表内容进行逐项核对、审查,确保申报评审材料齐全,表格(含纸质和电子表格)填写规范、准确、真实。所有申报材料一经提交,不予更改。如因材料不齐全或填写错误,影响预审和评聘结果的,由申报人和单位自行负责。在推荐申报工作中,如发现弄虚作假、审核不严等情况,将追究单位党、政领导责任。
四、申报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一)教师系列
1.《莆田学院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简明表》2份。
2.《莆田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表》2份。
3.《莆田学院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预审表》1份。
4. 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书、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按如上顺序装订成册)。
5.外语免试审批表(须附免试证明材料)或职称外语不作必备条件的有关证明。
6. 进修、培训、继续教育证书、研究生六门课程进修证明(原件)。
7.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及出版的著作(原件)。
8.经教务处审核的教师教学工作量登记表。
9.体现教育教学水平、教学能力和科研、管理业绩材料、获奖证书等(原件)。
10. 近两年任教本科课程(原仙游校区转评教师提供大专以上课程)的教案(1门)。
(二)实验系列
1.《莆田学院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简明表》2份。
2.《莆田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表》2份。
3.《莆田学院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预审表》1份。
4. 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书、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按如上顺序装订成册)。
5.外语免试审批表(须附免试证明材料)或职称外语不作必备条件的有关证明。
6. 进修、培训、继续教育证书、研究生六门课程进修证明(原件)。
7.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及出版的著作(原件)。
8. 经教务处审核的实验人员工作量登记表。
9.体现教育教学水平、教学能力和科研、管理业绩材料、获奖证书等(原件)。
(三)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系列
1.《莆田学院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简明表》2份。
2.《莆田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表》2份。
3.《莆田学院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预审表》1份。
4. 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书、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教育管理理论课程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按如上顺序装订成册)。
5.外语免试审批表(须附免试证明材料)或职称外语不作必备条件的有关证明。
6. 进修、培训、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7.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及出版的著作(原件)。
8.教育管理人员从事高校教育管理工作以来的思想政治、工作情况以及研究成果情况总结(约3000字左右),对所承担工作进行科学化管理的方案或意见(约3000字左右)。
9.业绩材料(制定或撰写或参与起草或修订有关文件(或报告)的相关材料复印件,经所在部门签署“此件由×××同志起草或制定“等字样后加盖单位公章,可作为个人业绩材料。选取3件有代表性的即可。)
10.担任党政职务者须提交任职通知文件复印件(由组织部盖章确认)。
11.体现教育管理、科学研究能力和水平的业绩材料、获奖证书等(原件)。
五、其它事项
(一)申报人员的材料袋(有封口的档案袋)封面要贴上内装材料清单,注明申报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等;封底要贴上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申报系列、申报职务等信息的标签。
(二)评聘收费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费〔2008〕361号)规定,高级750元(含代表作鉴定费200元),中级450元。评聘费用在向人事处报送材料的同时缴纳。
(三)所有申报所需表格等材料可在人事处网站或人事信息服务系统下载。
(四)请各单位及申报人员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莆田学院各二级学院(部)教授、副教授拟聘岗位数情况表(2017.05)
莆田学院
2017年6月1日
附件
莆田学院各二级学院(部)教授、副教授拟聘岗位情况表
(2017.05)
单位 |
教授 |
副教授 |
拟聘 |
现聘 |
拟聘 |
现聘 |
机电工程学院 |
7+1 |
5 |
18 |
9 |
信息工程学院 |
6 |
1 |
23 |
15 |
土木工程学院 |
8 |
3 |
24 |
10 |
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 |
6+2+1* |
8 |
14+1* |
14 |
商学院 |
7 |
1 |
19 |
17 |
管理学院 |
6+1 |
7 |
14 |
7 |
基础医学部 |
5 |
7 |
14 |
13 |
护理学院 |
2+1 |
2 |
6 |
5 |
药学与医学技术学院 |
4 |
2 |
11 |
7 |
音乐学院 |
2 |
1 |
10 |
7 |
工艺美术学院 |
6 |
0 |
26 |
16 |
文化与传播学院 |
7+1 |
4 |
15 |
15 |
外国语学院 |
8 |
7 |
30 |
25 |
数学学院 |
6+1 |
2 |
12 |
12 |
体育学院 |
8 |
7 |
30 |
3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6 |
5 |
18 |
15 |
学生思政 |
7 |
0 |
26 |
6 |
备注:
1.二级学院“+”后面为给予省级重点学科及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育建设点专业的教授岗位数补贴,每个专业补贴1个,不重复补贴。环生学院另补贴教授、副教授岗位各1个(表中用“*”标注),专门用于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
2.原仙游师范教师转评不受岗位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