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第三周主要工作安排表
( 9月18日 — 9 月 22日)
时 间 | 内 容 | 参加对象 | 地点 | 责任单位 |
9.18 周一 | 上午 | 9:00院领导碰头会 | 院领导,党政办、发展规划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 李文正图书馆 924会议室 | 党政办 |
下午 | ①15:00研究生处专题会议* ②15:30审核评估自评报告审定会* ③15:00校领导听思政课 | ①周院长、刘副院长,纪委、团委、发展规划处、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处、学生处、财务处、文化与传播学院、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负责人 ②周院长、李副院长、刘副院长,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团委、发展规划处、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 学生处、财务处、资产管理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负责人,审核评估专班成员 ③蔡副院长 | ①②李文正图书馆 924会议室 ③紫霄校区 | ①研究生处 ②发展规划处 ③宣传部 马克思主义学院 |
9.19 周二 | 上午 | ①9:00校领导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②10:30基础医学院工作调研 ③9:00新工科产业学院工作推进会 ④9:00校领导听思政课 ⑤9:00校领导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 ①翁书记,机关党委指导组人员,机关第二十二党支部全体成员 ②翁书记,基础医学院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党政办、发展规划处、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处、医学部、附属医院负责人 ③李副院长,新工科产业学院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④蔡副院长 ⑤黄副院长,机关党委指导组人员,机关第十七党支部全体成员 | ①②北区图书馆 202会议室 ③学术交流中心 801会议室 ④学园校区 ⑤李文正图书馆 730会议室 | ①医学部 ②基础医学院 ③新工科产业学院 ④宣传部 马克思主义学院 ⑤基建处 |
下午 | ①14:30校领导为新入职教师授课 ②15:00师范认证问询讨论会 ③15:00校领导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 ①周院长,人事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新入职教职工 ②李副院长,团委、发展规划处、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图书馆负责人 ③蔡副院长,机关党委指导组人员,机关第二党支部全体人员 | ①李文正图书馆 一楼大报告厅 ②李文正图书馆 769会议室 ③李文正图书馆 829会议室 | ①人事处 ②教务处 ③宣传部 |
9.20 周三 | 上午 | 10:30莆田学院第二十一届田径运动会暨第一届教职工“体育节”筹备工作协调会 | 蔡副院长,党政办、宣传部、团委、工会、体委、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后勤处、财务处、资产管理处、保卫处、体育学院、附属医院、附属实验小学负责人,各基层工会主席 | 李文正图书馆 一楼会议室 | 体委 工会 |
下午 | ①15:30福建理工大学莅校开展“福建省一流应用型高校高质量发展”课题调研 ②15:00“一站式”学生社区工作现场会 ③16:00文化与传播学院2023级研究生新生座谈会 | ①李副院长,发展规划处、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财务处、对外合作与交流处负责人 ②蔡副院长,组织部、团委、学生处负责人,各相关二级学院副书记 ③黄副院长,文化与传播学院党政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文化与传播学院2023级研究生新生 | ①李文正图书馆 924会议室 ②紫霄校区渭庄、林庐学生社区 ③紫霄校区中6 5楼会议室 | ①发展规划处 ②学生处 ③文化与传播学院 |
9.21 周四 | 上午 | 9:00党建联席会议 | 黄副书记、蔡副院长,党政办、组织部、团委、科研处、学生处负责人,管理学院、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 | 李文正图书馆 924会议室 | 党政办 |
下午 | ①17:30校领导带领新入职教师参观校史馆 ②19:30妈祖文化研究项目申报交流会 ③15:00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申报培训会(林文雄教授,原福建农林大学副校长) ④15:00“一站式”学生社区工作现场会 | ①周院长,宣传部、人事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新入职教职工 ②黄副书记,科研处负责人,妈祖文化研究中心国社科项目申报人 ③李副院长,教务处负责人,二级学院院长、分管教学副院长、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负责人及其他感兴趣的老师 ④蔡副院长,组织部、团委、学生处负责人,各相关二级学院副书记 | ①李文正图书馆 二楼校史馆 ②学术交流中心 1207会议室 ③李文正图书馆 一楼视频会议室 ④学园校区中区、北区、南区各学生社区 | ①宣传部 人事处 ②妈祖文化研究院 ③教务处 ④学生处 |
9.22 周五 | 上午 | ①9:00文化与传播学院工作调研 ②10:30校领导听思政课 | ①翁书记,文化与传播学院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党政办、发展规划处、教务处负责人 ②翁书记 | ①紫霄校区中6 529会议室 ②紫霄校区 | ①文化与传播学院 ②马克思主义学院 |
下午 | 15:00 走访秀屿区 | 蔡副院长,党政办、财务处、对外合作与交流处负责人 | 秀屿区 | 对外合作与交流处 |
注: 1.9月19日-22日,刘副院长赴福州参加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
2.如无变化,不再另行通知,请参加会议的同志准时到会,其中带“*”符号的会议,需自行携带平板电脑。
莆田学院党政办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