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防止与及时处置食物中毒事故,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卫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颁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卫生部制定的《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拟定本预案。
组织领导与部门职责
一、应急指挥中心:由校长任总指挥,校食品卫生领导小组具体指挥。做到统一指挥,部门配合,各司其职,及时处置。
二、应急的部门与职责:
1、食品安监办:在学校领导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食品中毒事件工作的处置。
2、办公室:协调各部门,搞好应急时的统筹工作,调度车辆备用。及时向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教育主管部门报告食物中毒事件情况,发布有关防控信息,深入现场指挥救护,调动职能部门处理相关事宜等。
3、后勤处:及时了解掌握发病时间、患病人数、所属院系(部)、就诊医院;配合保卫处制止餐饮人员进入现场与逃离岗位,事故现场就地隔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流行病学调查,食品样本取样;配合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其他事务等。
4、医务室:调动医务人员迅速到达现场诊治与救护、转院;根据病情初步判断食物中毒的可能原因,病情的程度及预后;尽可能向患者提取排泄物样本并予以保存备检等。
5、宣传部:负责防治疾病知识和健康教育宣传,对中毒事件相关信息对外发布与报道等。
6、学生处:配合各院、系(部)、后勤处、医务室等部门做好患病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配合医疗部门搞好患病学生的治疗与护理,争取早日康复;处理其他事务等。
7、保卫处:查封并保护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出,配合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与取证,维护好全校的正常秩序等。
7、财务处、设备处:提供应急处理所需的经费、物品、设备等,做到及时下拨使用等。
8、教务处:根据实际情况拟调整教学计划等。
10. 各院系(部):及时反馈学生患病信息。应急时要调动力量配合医疗部门做好患病学生的护理工作;进行必要的心理辅导,稳定学生的情绪;尽量保证正常教学活动,妥善处理其他事务等。
食物中毒临床分类与报告标准
一、临床分类
食物中毒是食用了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患。临床可分二类:
1.食物中毒性事故:临床特征是在集体用餐中,食用同种食物后,先后发病,患病人数多,经检验食品中含有毒有害物质成分,是一种群体性事件。属于食物中毒应急处置的标准。
2.食物中毒性疾病:临床特征是季节性、散在性、食用不同的食物后发病,具有一定的发病人群。经检验食品中不含有毒有害物质成分,属于地区性人群患病率统计与疾病预防控制研究范围,不属于食物中毒事件。
二、食物中毒紧急报告与处置
1. 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逐级上报食品卫生安全监督领导小组、上级主管部门。按教育部、卫生部有关文件精神规定:1~30 人中毒,应在6个小时内报同级卫生部门和教育部门;30~100人中毒应在6小时内报上级卫生部门和教育部门;并应就近请求医疗机构救助和报告情况。
2.报告时应讲明如下内容:时间、地点,可能中毒的人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品,中毒病人的症状等。
3.后勤处和食品卫生安全监督领导小组接到中毒事故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并采取急救措施,一边组织抢救,一边控制事态扩大,具体应急措施如下:
(1) 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上级、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联系、协助卫生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品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积极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整改的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4、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中毒或疑似中毒事故的报告。
食物中毒应急处置措施
一、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监督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学校领导汇报,并进行核实,情况属实后,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同时通知各应急职能部门及时配合处置。
二、 应急职能部门接到通知后,服从统一指挥,各司其职,相互配合。若遇到一时难以处置的问题,应及时向食品卫生安全监督领导小组指挥中心汇报,协调解决。
三、食品安全卫生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切实做到:
1、责令发生事件的食堂立即停止营业,查封所有的食品,不得随意倒调或转移、销毁现场。
2、所有的食堂工作人员就地待命,不得擅自离开,严禁逃离岗位。
3、食堂工作人员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时,应如实汇报情况,不得隐瞒事实。
4、未经卫生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开业。
5、加强其他食堂的监管,保障供应,维持正常的生活秩序。
四、医务室要全力投入救护工作,并全程医学监控:
1、病情较轻者就地诊治,病情偏重者要及时转院。
2、根据临床特征,拟判定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可能原因,并及时救治,对症下药。
3.了解并全面观察食物中毒事件发展态势,初步估计事件的预后,为指挥中心领导提供决策参考。
4.认真做好患者诊疗时病史的收集与记录,以及治疗、康复过程中进行必要的跟踪随访和指导。
5.提取患者的排泄物样本送检,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6.提供医学预警信息,防止诱发癔病性群体性事件。
五、后勤管理处应调动一切力量,及时协调各有关部门,搞好患者的救治与事件的调查,全面了解并掌握事件的态势,发布必要的预报预警信息或通报事件过程。释疑解答,解决临时遇到的问题等。
六、若食物中毒拟定为传染病,立即按传染病暴发应急处置预案执行。
监管与预防
一、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监督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三级监管预防网络体系,即:后勤处负责监督职责,饮食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管理职责,经营单位履行岗位职责。
二、各级监管部门的职责。
1. 后勤处:科学规范指导食堂建设;食品经营单位准入资格认定与审批;组织有关部门的人员进行定时或不定时的督查;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拟定学习培训计划。
2. 饮食管理服务中心:建立健全各个经营单位管理档案;执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和食堂管理目标责任制;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对各食堂进行管理评估;举办食品经营单位和工作人员培训班;开展食品知识宣传和饮食卫生安全教育;加强各食堂的达标建设;对师生投诉的热点进行整改.
3.经营单位:守法经营,诚信服务;科学规范管理;按章操作,定岗定责,落实到位。经常组织员工进行业务学习与培训,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经常自查自纠,师生投诉的热点要及时整改。
三、医务室配合有关部门对食品卫生工作实施医务督查;建立疾病监测体系,收集临床流行病学资料,提供疾病防治预警预报信息;开展卫生知识健康宣传教育;加强建设,配备必要的救护药品与设备,配套防护设施。
违规处罚
一、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期间,对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或个人,上报学校领导研究处理,若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食品经营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依法作出处罚。
附则
一、本预案适用于本校范围内。
二、本预案由后勤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