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学院2026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简章

作者: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5-12-15


一、学校简介

莆田学院位于福建东南沿海、海上“和平女神”妈祖故乡、著名侨乡——莆田市,是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大学,实行省市共建、以省为主管理体制。现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2.1万余人,硕士研究生302人。2011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7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23年顺利接受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2021年10月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22年入选福建省A类一流应用型建设高校,同时获批3个省级主干学科。学校获评中国侨联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全民健身活动先进单位,中国心理学会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急救教育试点学校,中国工艺美术大师传承创新基地院校,福建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福建省文明学校、平安校园,福建省花园式单位。

二、招生专业

序号

专业

层次

学制

学费(元)

1

财务管理

本科

4

5040

2

测控技术与仪器

本科

4

5040

3

城乡规划

本科

5

5040

4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本科

4

5040

5

电子商务

本科

4

5040

6

电子信息工程

本科

4

5040

7

工程管理

本科

4

5040

8

工程造价

本科

4

5040

9

汉语言文学

本科

4

5040

10

环境工程

本科

4

5040

11

会计学

本科

4

5040

12

机器人工程

本科

4

5040

13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本科

4

5040

14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本科

4

5040

15

金融工程

本科

4

5040

16

人力资源管理

本科

4

5040

17

日语

本科

4

5040

18

软件工程

本科

4

5040

19

生物技术

本科

4

5040

20

食品质量与安全

本科

4

5040

21

市场营销

本科

4

5040

22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本科

4

5040

23

数学与应用数学

本科

4

5040

24

通信工程

本科

4

5040

25

土木工程

本科

4

5040

26

物联网工程

本科

4

5040

27

小学教育

本科

4

5040

28

新闻学

本科

4

5040

29

英语

本科

4

5040

30

应用化学

本科

4

5040

31

智能科学与技术

本科

4

5040


三、报名条件

(一)报考资格

1.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且当年学测成绩在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

2.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规定。

3.《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正在办理中的,应在202651日前上传至系统,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报名时间:202631日至31日。

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及报考高校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系统报名不收取考生报考费。

注:每个考生可填报6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报考我校专业无需面试。请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须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即予取消报名或录取资格。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招生计划及录取办法

2026年我校对台湾地区的招生人数视报考生源情况而定。若报考考生较多,学校将适当增加招生计划,根据实际报考情况确定招生人数。学校将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学生志愿、学测成绩、中学期间学习经历、社会实践等情况,择优录取。

考生须于41日至514日期间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并于5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考生确认后,我校拟于8月初寄发《录取通知书》。并将合格名单报送中国普通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审核,申请办理录取手续。

四、学费及住宿费(收费以当年主管部门审批为准)

被我校录取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入学注册时,应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与同专业的内地(祖国大陆)学生标准一致,以人民币方式结算。学生与同专业的内地(祖国大陆)学生同住,并按相同标准缴纳住宿费。

学校根据闽价费〔2011〕314号、闽价费〔2013〕176号、闽价费〔2018〕192号、闽发改价格函〔2023〕259号、闽发改价格函〔2023〕364号等文件精神收费,执行期间学费和住宿费的收费标准若有变化,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新出台的收费政策执行。

(一)学  (币种:人民币,标准:5040//学年)

(二)住宿费(币种:人民币,单位:元//学年)

住宿类型(举例)

设施(举例)

四人间

空调、独立洗手间、热水器、24小时网络连接、书桌、衣柜、24 小时保安值班;水电、上网费自理。

(三)生活费用:膳食费每月约 1000 元人民币左右,视个人情况而定。

五、奖助学金

1.教育部台港澳学生奖学金:特等奖8000元人民币/人/学年,一等奖6000元人民币/人/学年、二等奖5000元人民币/人/学年、三等奖4000元人民币/人/学年。

2.台湾新生入学助学金:8000元人民币/人/学年。

六、入学与在校管理

(一)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招收台湾地区学生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身体条件不符合入学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符合录取标准的不受限专业。

七、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港澳台学生应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执行统一的毕业标准,政治课和军训课学分可以其他国情类课程学分替代。修完规定课程、修满学分即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授予其学士学位。

(二)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有效期至少一年。

(三)已在我校学习一学期以上的在校港澳台学生,应于每学期开学两星期内到所在二级学院办理注册手续。凡无故逾期两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四)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五)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八、联系办法

学校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学园中街1133号    

邮政编码:351100

联系单位:莆田学院

招生咨询热线:+86-594-2637164  

网址:http://www.ptu.edu.cnhttp://202.101.111.195

电子邮箱:ptxyzsb@126.com




                                                                      莆田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5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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