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学院(资产设备处)文件
设备 【2014】02号
关于做好资产报废的通知
本校各单位:
为迎接文明学校评估,请各部门把堆放在各个角落的待报废仪器、家具清理造册,填写国有资产报废审批表,于2014年7月20日前,将报废审批表(含清单)交到资产设备处(交流中心711),以便统一办理报废审批手续。特此通知。
资产设备处
2014年7月11日
主题词:资产 报废 通知
莆田学院资产设备处 2014年7月11日印发
上一条:2023年资产管理处开展“安全教育月暨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学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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