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特种设备再排查再整治工作的通知
本校各单位:
根据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吸取秀屿区“11.26”事故教训扎实深入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重点工作的通知》(莆教【2015】安52号)文件和学校领导有关专题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学校领导的批示,立即开展全校特种设备再排查再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开展特种设备再排查再整治自查自纠(自查自纠时间为2015年12月11日-15日)
各特种设备使用部门要开展特种设备再排查再整治自查自纠,重点自查本部门特种设备以下四种情况
(一)特种设备“三落实”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要落实
2、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要落实
3、特种设备安全规章制度要落实
(二)特种设备“两有证”
1、特种设备有使用证
2、特种设备管理、操作人员有资格证
(三)特种设备“一检验”
特种设备经检验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四)特种设备“一预案”
制定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并演练
二、工作要求
各特种设备使用部门要按照上述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填报《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自查表》,加盖本部门公章后于2015年12月15日下午5:00前送报学校资产设备处资产科(李文正国际学术交流中心711室)。学校于2015年12月15日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督查。
附件 :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自查表
莆田学院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