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通知


关于开展特种设备再排查再整治工作的通知

本校各单位:

根据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吸取秀屿区“11.26”事故教训扎实深入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重点工作的通知》(莆教【2015】安52号)文件和学校领导有关专题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学校领导的批示,立即开展全校特种设备再排查再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开展特种设备再排查再整治自查自纠(自查自纠时间为20151211-15日)

各特种设备使用部门要开展特种设备再排查再整治自查自纠,重点自查本部门特种设备以下四种情况

(一)特种设备“三落实”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要落实

2、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要落实

3、特种设备安全规章制度要落实

(二)特种设备“两有证”

1、特种设备有使用证

2、特种设备管理、操作人员有资格证

(三)特种设备“一检验”

特种设备经检验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四)特种设备“一预案”

制定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并演练

二、工作要求

各特种设备使用部门要按照上述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填报《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自查表》,加盖本部门公章后于201512月15日下午500前送报学校资产设备处资产科(李文正国际学术交流中心711室)。学校于20151215日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督查。

附件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自查表


莆田学院


2015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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