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学院(资产设备处)文件
设备 【2015】4号
关于开展特种设备隐患大排查督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立即开展特种设备隐患大排查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莆质监二分局【2015】号)要求,我校于2015年3月12日下发《莆田学院关于开展特种设备隐患大排查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莆院资〔2015〕1号文),要求各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开展隐患大排查自查自纠(自查自纠时间为2015年3月13日-20日),学校设备隐患大排查督查工作将于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4月3日在学校范围内组织实施。为确保此次隐患大排查督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督查,进一步强化各有关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排除我校特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二、组织机构
(一)为组织开展好本次活动,成立特种设备隐患大排查督查工作小组,挂靠资产设备处,具体负责隐患排查督查工作。
(二)隐患排查督查工作小组由资产设备处、后勤处、教务处、基建处、保卫处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三、督查重点
针对学校后勤处、保卫处、土木工程学院、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护理学院、基础医学院、仙游校区管委会等各有关单位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超重机械、场内机动车等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进行督查。重点督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管理排查情况:“三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要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要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规章制度要落实)、“两有证”(特种设备有使用证,特种设备管理,操作人员有资格证)、“一检验”(特种设备经检验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一预案”(制定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并演练)、设备安全状况(安全附件齐全、灵敏、可靠,是否存在故障带病运行),督查各使用单位在隐患排查中是否按要求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四、督查要求
(一)突出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把落实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放在首位,督促使用单位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落实安全责任制,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依照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督促使用单位做好特种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工作,确保检查落到实处。
(二)认真做好督查工作。督查活动由资产设备处、后勤处、教务处、基建处、保卫处共同组织,督查各有关特种设备使用部门是否按要求对特种设备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三)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各有关使用单位在各自责任范围内负责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对逾期未整改的事故隐患依法进行查处,并落实隐患整改。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设备需停止使用的,应坚决予以停用。对无法整改、设备又无法停用的事故隐患,报经资产设备处汇总后上报特种设备隐患大排查督查领导小组。
(四)完善监管长效机制。通过本次检查,认真总结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经验,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制度,巩固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的效果。
(五)督查活动要在特种设备隐患大排查督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附件:特种设备隐患大排查督查工作安排表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