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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动态】音乐学院第三党支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发布日期:2022-04-29 浏览量:

图为音乐学院第三党支部开展党日活动现场陈美静摄

莆田学院新闻网讯4月29日,莆田学院音乐学院第三党支部在莆田学院紫霄校区尚雅楼518会议室举行党日活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会议由党支部书记林赛君主持,支部全体党员参会。会议遵照疫情防护要求,做好通风和个人防护。

林赛君老师首先对《条例》进行了分析和解读,她表示:为了进一步深化学习贯彻《条例》精神,要明确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作出的全面规范及新时代高校党的建设基本要求,了解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建设服务型党组织是组织建设的核心所在,为师生做好服务,在服务上加温度,在保障上加硬度,在监督上加强度。另外应当建设学习型组织,加强支部党员队伍建设,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进一步推动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接受新形势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为莆田学院更好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支部党员杨奇阳老师表示:《条例》有突出政治功能,架稳事业发展“梁柱”的作用。要履行好组织师生、宣传师生、凝聚师生、服务师生的职责,推动广大师生思想上认同组织、政治上依靠组织、工作上服从组织、感情上信赖组织,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将党建工作贯穿到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各项工作,为提升高校综合办学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提供坚强组织保证。高校党组织是基层组织中较为特别的一部分,组织成员都是大学生,是国家的新鲜血液,大学生群体文化水平较高,同时思想独立性也较为鲜明,容易有走偏的风险,因此就需要一个有组织的管理。《条例》发挥了引导作用,有效提高了学生的思想意识和审美能力等综合素养。

听完杨老师的发言,引发了支部党员张大军的共鸣,他表示:充分认识到学习《条例》的重要意义,该《条例》贯彻了中央对高等学校党的工作的新要求,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与制度创新的新成果,是高等学校党的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对于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支部的其他党员表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落实。会议最后,林赛君做总结,她表示:要将贯彻落实《条例》作为加强和改进高校党的建设全部工作的立足点、聚焦点、着力点,以党建引领高等训练高质量进展,着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崇尚真理的学术生态、和谐漂亮的宜学生态,全力构筑德智体美劳全面培育相互渗透、相互融合的立德树人“大平台”,更好地学习和服务师生、服务学校和学院建设。

(音乐学院 林赛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