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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学院音乐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5-03-27 浏览量: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和我校有关文件精神,以及《莆田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有关规定,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

专业学位类别

(代码)

专业领域

(代码)

学制

学习方式

招生计划

音乐

1352)

音乐

135200)

3年

全日制

5名

二、复试分数线及差额复试比例

1.复试分数线: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基本要求的一区(A类)考生国家线执行。

2.差额复试比例:复试差额比例为1:1.2。(1)当招生计划余额剩余3名及以内时,按照不少于招生计划余额加上2名差额人数计算差额复试人数。(2)差额复试人数计算结果向上取整,如遇末位同分者,则都可参加复试。(3)各二级招生学院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数及差额复试比例,按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合格生源人数不足差额复试比例的按实际合格生源人数安排复试。(4)我院不采用破格复试。

3.参加复试名单: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上接到我校复试通知并同意接受复试的考生,我校研究生教育网站或我院官网将发布公示。

三、复试形式及相关要求

1、复试形式: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2、复试平台:使用“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作为硕士研究生远程复试主平台,(考生系统登录地址为:https://bm.chsi.com.cn/ycms/stu/,使用学信网账号登录)。腾讯会议系统为备用系统(下载地址:https://meeting.tencent.com),请各位考生提前下载好相关软件。

3、考生机位要求:双机位。具体要求:“第一机位”用于采集考生音、视频源(考生正前方),要求清晰拍摄到完整的考试桌面和考生上半身(考生须正对第一机位摄像头,坐姿端正,保证视频清晰呈现面部和手部图像,不戴口罩、耳机,头发不得遮挡面部,露出双耳),考生将手放置于桌面上,考试桌面、考生上半身和双手在面试全程均处于摄像头视野范围内,不得离开。“第二机位”用于采集考生所处的环境(从考生后方45度拍摄,保障考生端考试屏幕能清晰可见),要开启静音模式,要求能够监控考生的周边情况以及“第一机位”显示器的音、视频源。要求第一机位和第二机位视野交叉形成360度监控视野。

4、第一机位复试设备首选电脑,iPad或者手机备用。推荐使用内置摄像头和麦克风的笔记本电脑或者带声卡的台式电脑外接摄像头和音箱,确实没有电脑可使用手机。无论使用电脑还是手机,必须保证摄像头拍摄的画面清晰可见;建议使用三脚架、自拍杆等用于固定手机。

5、复试场所要求为独立、安静的空间,同时具备稳定的宽带或者网络,并保证该网络在复试时间段仅考生本人使用。复试设备尽量通过有线宽带接入互联网,多人共用无线网络可能造成远程复试音频、视频卡顿甚至断线。复试期间,要求考生桌面整洁,无其他与考试不相关的物品。

6、若家庭不具备独立、安静的考试环境或者没有网络条件,达不到远程复试的要求,请自行安排有稳定宽带且安静、独立的场所参加考试。不得选择网吧、商场、广场等影响音视频效果和有损复试严肃性的场所。面试所需的电脑、手机等软硬件设备均由考生自行准备。

在复试过程中,请考生严格按照面试组长和助理的要求,进行面试。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严禁考生录音、录像和录屏,严禁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若有违反上述规定将取消录取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网络远程复试主平台、复试流程等具体要求详见《莆田学院2025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指南(考生版)》(附件4)。

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远程复试所需的软硬件设备,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复试前按复试小组通知要求进行网络远程复试演练,以确保复试正常进行。若复试过程中出现意外断网等情况,须立即向我院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反映,联系人:刘老师(13793607090),黄老师(13107973520),办公电话:0594-2690622。

四、复试时间

我院音乐专业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一志愿复试时间:

网络远程复试演练时间定于2025年3月31日14:30开始,正式复试时间定于2025年4月1日14:30开始,考生须提前半个小时候考。

参加调剂的考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调剂实施细则及调剂复试名单详见我院后续公告)。

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错过复试时间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五、复试内容

1、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测试10分、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7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20分。

1)外语测试:以远程面试形式考察考生对外语应用能力、口语表达的掌握程度和熟练程度。

外语复试主要内容:个人陈述(3-5分钟),包括学习背景,相关专业方向的实践经历或见解,以及研究生阶段学习规划

(2)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提交录制视频形式进行(具体录制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视频要求详见附件7),鉴于学科特殊性,复试技能课考试曲目均由考生自选。

专业技能复试主要内容为:

音乐表演(声乐)

① 美声唱法:两首歌曲,一中(创作歌曲或艺术歌曲)一外(歌剧选段)歌剧选段不可移调。所有曲目需完整演唱。

② 民族唱法:两首歌曲,一首为地方民歌或改编民歌,戏曲或改编戏曲,古诗词创作歌曲;另一首为中国歌剧选段,歌剧选段不可移调,所有曲目需完整演唱。

音乐教育

(1) 片段教学10分钟(教学内容:自选国家最新正式出版中小学音乐教材)

(2) 钢琴弹唱作品1首

(3) 声乐、器乐、舞蹈三选一:

① 自选中外声乐作品1首,曲目需完整演唱;

② 自选演奏中外钢琴或器乐作品1首;

③ 自选舞蹈作品1首;

音乐管理与传播

(1) 声乐、器乐、舞蹈三选一:

① 自选声乐作品一首,唱法不限,曲目需完整演唱。

② 自选演奏中外钢琴或器乐作品1首。

③ 自选舞蹈作品1首

(2) 提交毕业论文1篇,含查重证明。

(3) 音乐产业管理与传播相关的策划书一份,题材自拟,并制作PPT脱稿汇报。

3)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以远程面试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思想品德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以及考生综合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参加培训考证、科研、创新创业及学科竞赛和社会实践等方面情况;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人文素养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等。

2、复试面试全程由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考核,面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取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得出。我院将在考官复试现场全程录音录像,留档备查。

3、每个考生总计面试时长一般为20分钟左右,因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为提交视频,具体时间由面试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适当调整。

六、初试、复试成绩权重及总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分别为40%和60%。总成绩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60%+复试成绩×40%(复试成绩、录取成绩均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2位,完成成绩拟录取排序后,最终录取成绩将四舍五入取整数后上报)。

七、考生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交资格审查和能力证明材料,必须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材料原件于入学复查时再核对。相关材料清单如下:

*(1)身份证明及准考证材料:

①本人有效期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照片。

②准考证扫描件/照片。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①往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文件及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照片。

②应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每学期均已注册的学生证扫描件/照片(丢失学生证且无法补办的,由所在学校相关部门开具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扫描件/照片。

③尚未毕业,但承诺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扫描件/照片。

④国外获得学历者须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考生本人签名的《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1)和参加网络远程复试考生的《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确认书》(附件2)扫描件。

*(4)《莆田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证明表》(附件3)扫描件。

*(5)《莆田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表》(附件5)。

*(6)符合加分政策及其它享受照顾政策相关证明材料(若有):

退役大学生士兵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扫描件/照片等,以及其它符合加分政策、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的相关证明材料。

7)学术相关材料(若有):

英语四六级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论文以及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8)其他材料:

①报名时学历、学籍未通过教育部审核的,需提供学籍、学历认证报告;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考和网络教育当年入学之日前可毕业本科生应交验成绩单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届时可毕业证明,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境外攻读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提交个人承诺书,知晓应在当年入学之日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注意事项:

1)以上列表中标“*”的属于必须提交的材料,资格审查材料补充说明详见(附件6)。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2)材料提交:请考生将以上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按顺序合成1个PDF文件,文件名为:“音乐”+“(专业研究方向)”+“考生编号”(15位)+“考生姓名”,并将该文件在网络远程复试演练之前发送至邮箱yyxy@ptu.edu.cn,邮件主题命名为“音乐”+“(专业研究方向)”+“考生姓名”+资格审查材料”,并于复试演练前一天模拟上传文件至“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为了复试演练做准备),复试演练完成后正式复试前再次将文件正式上传至“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以上材料经审查符合规定者方可参加复试。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所提交材料由各二级招生学院妥善保管,开学再次审查并保存至少三年备查。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莆田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证明表》须如实填写完整并用信封密封完好,最迟在拟录取结果公示之日起一周内通过EMS邮寄到我院(邮寄地址见下文第十三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在复试过程中进行,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调剂

详见莆田学院音乐学院202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调剂实施细则(后续在我院官网上公告)。

十、体检

1.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必须有总检医生结论和签名,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近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血常规、尿常规、胸片、心电图。体检报告须在拟录取公示之日起一周内寄到我院(邮寄地址见下文第十三条),体检不合格者或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不予录取。

2.体检合格要求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学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处理。

十一、录取办法

复试结束后,通过复试拟录取的考生在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4个小时内登录研招网予以确认,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考生须谨慎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一旦接受,一律不予解锁。

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将在我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日,最终录取名单须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

1.按遵循志愿原则择优录取,根据我校各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先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复试生源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从调剂生源中,以参加复试后的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总成绩相同的,优先录取复试成绩高分者;总成绩、复试成绩均相同者,优先录取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高分者。

2.若拟录取考生中有自动放弃的,按考生总成绩顺序依次递补拟录取。若第一志愿合格生源较充足,在按差额比例复试后,复试结果确认拟录取人数尚不足以完成该招生计划人数,则在符合教育部政策要求情况下,继续从剩余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中,按差额复试比例组织下一轮第一志愿复试。

3.考生取得拟录取资格后,被查出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随时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取得学籍者则取消学籍,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4.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全脱产学习的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将人事档案按学校规定时间要求入学前转调入我校。

5.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档案调取、协议签订等诸如此类问题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6.复试成绩不合格(不足60分)、考试违纪、资格审查不合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拟录取名单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取检查未通过者(责任由考生自负),无论最终复试总成绩高低,一律不予录取。

7.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十二、纪律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有机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参加复试。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内容,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我校视情况将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相关违规处理按照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十二章相关条款执行,我校将按规定对相关违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十三、咨询申诉联系方式及邮寄地址

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594-2690622;13793607090。

电子信箱:yyxy@ptu.edu.cn。

邮寄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紫霄东路2121号莆田学院(紫霄校区)尚雅楼506办公室,邮编:351131。

考生拟录取结果公示之日起一周内通过EMS邮寄《莆田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证明表》和体检报告的邮寄联系人和地址同上。

十四、其它

1.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不收取任何复试费用。

2.《莆田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访问网址:https://www.ptu.edu.cn/yjsc/info/1064/4180.htm。

 

附件:

附件1、莆田学院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附件2、莆田学院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确认书

附件3、莆田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证明表

附件4、莆田学院2025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指南(考生版)

附件5、莆田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表

附件6、莆田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查材料补充说明

附件7、莆田学院音乐学院2025年音乐专业硕士考生复试提交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视频要求



莆田学院音乐学院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