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学院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协议书(供参考)

作者: 时间:2022-01-05 点击数:

 

附件6

莆田学院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协议书(供参考)

甲方:莆田学院

乙方:(填写合作企业、机构名称与公章名称一致)

为加快推进新时代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升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和未来职业发展能力,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共建莆田学院--(填写企业、机构名称)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依托(填写甲方培养单位二级学院名称),针对行业需要,培养具有较强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创造性地从事实际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加强高等学校与行业、企业和部门合作建立强化实践创新能力培养的产教融合人才培养体系,特签订此协议。

一、甲方培养单位二级学院负责联合培养基地研究生的选派、研究生培养的管理及承担联合培养的具体工作。

二、乙方为选派至联合培养基地的研究生安排技术和管理骨干作为行业导师。行业导师按照甲方的规定选聘,负责研究生在基地的实践训练指导,鼓励在研究生入学后及早介入指导工作。

三、双方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以培养具有较强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创造性地从事实际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为目标,严格执行莆田学院研究生培养方案、培养计划和学位授予等基本要求。鼓励双方共同制定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共同开设实践课程。

四、联合培养研究生在甲方完成课程学习,在乙方开展专业实践,着重培养研究生掌握相关行业产业或职业领域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并通过研究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校内导师和行业导师协同指导研究生论文选题、开题、学位论文的指导工作。

五、双方要正确把握联合培养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和评价标准。学位论文选题应强化学位论文应用导向。

六、双方有维护对方知识产权等有关权益的义务,研究生在基地实践期间所形成的科研成果,经甲乙双方认可,可联合申报知识产权或在国内外期刊、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研究生参加双方联合承担的科研课题,研究成果归双方所有。涉密项目,相关方面应签订保密协议。

七、双方应高度重视研究生的安全问题。甲方应加强对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安全教育。乙方应负责联合培养研究生在基地学习期间的安全教育、日常管理和评价,提供必要的学习工作条件,配备相应的人员加强对研究生的指导和管理。

八、乙方根据岗位需求,可优先考虑录用在基地联合培养的研究生。甲方可定期推荐本单位青年教师进入基地进行实践培训,提高专业技术应用和实践能力,乙方应为其提供相应条件。

九、未尽事宜,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约定,并以附件的形式体现,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五年。有效期满前,双方可以就续签事宜进行协商。

甲方:莆田学院               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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