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作者: 时间:2025-04-07 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为了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调剂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以下调剂办法。

一、调剂基本条件要求

我校考生调剂的基本条件如下:

(一)考生报考条件须符合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教育部2025年关于研究生调剂的相关政策。我校暂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调剂。

(二)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我校要求符合教育部划定的一区(A类)考生国家分数线。

(三)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其中,初试统考科目二(外国语)须为英语;统考科目三为数学科目的,调剂考生须符合教育部统考数学科目相同相近相关要求;业务课考试科目我校采用教育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不接受该业务课为招生单位自命题考试科目的考生调剂。

(四)我校全日制招生计划专业只接受非定向就业考生调剂,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专业只接受定向就业考生调剂。

(五)若调剂考生参加我校招生学院的调剂复试,但是复试结果不合格(复试成绩不足60分)者不得再次申请我校该招生学院调剂。

(六)其余调剂要求参见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我校各二级招生学院发布的复试调剂工作实施细则公告内容要求,若上级对复试调剂工作有新的要求,按上级规定执行。

二、调剂专业

我校在各招生学院分专业第一志愿复试拟录取结束后,若该专业招生计划仍有余额,将开展后续调剂工作。各专业调剂招生计划余额信息及具体调剂学科专业要求,详见各二级招生学院网站发布的复试调剂工作实施细则和各批次调剂复试工作安排公告。

三、调剂遴选规则

对同一批次申请同一专业的调剂考生,在符合调剂基本条件要求及该调剂学科专业要求下,根据各二级招生学院确定的调剂复试差额比例,依据遴选规则按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调剂复试名单。

四、调剂工作程序

(一)我校所有调剂工作均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所有调剂考生须在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网址为:https://yz.chsi.com.cn/),根据我校公布的缺额信息填报调剂志愿,具体填报时间见各二级招生学院网站发布的各批次调剂复试工作安排公告。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调剂意向采集系统”于3月28日开通,“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8日开通,我校每次开放调剂服务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二)实行差额调剂复试,调剂复试差额比例范围为分专业招生计划余额数的120%—150%(详见各二级招生学院复试调剂实施细则公告),在符合基本条件要求及调剂学科专业要求的考生范围内,根据遴选规则按考生初试总分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名单,并在各二级招生学院网站上公布。

(三)我校将通过调剂服务系统给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请考生务必在收到复试通知后4小时内在调剂服务系统上回复是否参加复试,过时未回复视为自动放弃此次调剂复试资格。

(四)我校将在各二级招生学院网站公布参加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复试时间等复试安排,未入选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五)我校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在此期间我校均不办理解锁事宜,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我校未明确回复受理意见,调剂志愿将自动解锁,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六)我校将根据考生总成绩确定待录取考生,并在调剂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4小时内进行网上“待录取”确认,过时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处理。考生确认后,即视为被我校拟录取,一律不予解锁,拟录取考生须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七)在规定时间内未履行相关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五、注意事项

(一)实际调剂时间、调剂余额以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的信息为准。

(二)请提前准备好复试相关资料,考生资格审查、复试内容、录取办法、体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复试有关事项详见各二级招生学院招生复试调剂工作实施细则。及时了解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请访问网址:https://www.ptu.edu.cn/yjsc/info/1064/4180.htm。

(三)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5年福建省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若上级对复试及调剂工作有新的要求,按上级规定执行。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站(https://www.ptu.edu.cn/yjsc/)和学校各二级招生学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六、咨询及申诉渠道

校研究生处招生管理科:0594-2892089,传真:0594-2892089,邮箱:yjszs@ptu.edu.cn。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0594-2692211,邮箱:ptujwb@163.com。




莆田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54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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