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学院研究生新生保留与恢复入学资格审批流程

作者: 时间:2024-06-07 点击数:

莆田学院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审批流程

一、事项名称

莆田学院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审批。

二、服务对象

研究生新生因身心健康状况、参军入伍等需要保留入学资格者。

三、申报材料

1.研究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与其他正常入学新生的要求相同,须提交录取资格复查的材料。

3.《莆田学院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

4.申请理由的支撑材料,如因身心健康状况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疾病证明、参军入伍证明等原件材料。

四、办事流程

1.申请人下载并填写《审批表》(一式三份),填写相关栏目并签名。

2.申请人将《审批表》等上述相关申报材料送交所在学院,学院对其录取资格进行复查,复查无误后由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领导对保留入学资格进行审批,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3.学院将申报材料送交研究生处审核。

4.研究生处审核完毕后,通知学院取回申报材料交由学院存档。

五、表格下载

《莆田学院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审批表》。

六、文件规定

详见《莆田学院硕士研究生学籍管理的暂行规定》(莆院研〔2022〕4号)。

七、注意事项

1.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研究生待遇。

2.新生应于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当年的831日前,向学校申请恢复入学,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核未通过的,则予以情况说明后按要求重新办理;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3.新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直至退役后2年。

4.恢复入学专业保留为原录取专业,若原录取专业已取消办学,则由学校指定或在满足相关申请条件的情况下转相近专业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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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学院研究生恢复入学资格审批流程

一、事项名称

莆田学院研究生恢复入学资格审批。

二、服务对象

保留入学资格研究生。

三、申报材料

1.研究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莆田学院研究生恢复入学资格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

4.申请恢复入学的支撑材料,如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的治疗康复证明、退役证或相关能证明其退伍身份的证明等原件材料。

5.经学校批准的《莆田学院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审批表》原件。

四、办事流程

1.申请人下载并填写《审批表》(一式三份),填写相关栏目并签名。

2.申请人于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当年的831日前将《审批表》等上述相关申报材料提交所在学院,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领导审核,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3.学院将申报材料提交研究生处审核。

4.研究生处审核通过后,通知学院取回申报材料交由学院存档。该研究生按返回入学当年的年级缴费标准、培养方案和入学政策办理入学及注册手续。若审核未通过,则予以情况说明后按要求重新办理。

五、表格下载

《莆田学院研究生恢复入学资格审批表》。

六、文件规定

详见《莆田学院硕士研究生学籍管理的暂行规定》(莆院研〔2022〕4号)。

七、注意事项

1.保留入学资格期满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恢复入学专业保留为原录取专业,若原录取专业已取消办学,则由学校指定或在满足相关申请条件的情况下转相近专业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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