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作者: 时间:2024-03-28 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莆田学院关于印发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的通知》(莆院研〔20224号)文件精神,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科学选拔和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以下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复试形式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复试工作相关要求,学校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二、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为3月-4月底,具体安排将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站(https://www.ptu.edu.cn/yjsc/)和各二级招生学院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三、招生计划

我校结合各二级招生学院导师数、一志愿上线率等因素,确定2024年各二级招生学院招生计划数(详见莆田学院研究生处后续相关公告),实际复试过程中,视录取及调剂情况由学校进行动态调整。

四、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1.我校复试分数线按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基本要求A类线执行。

2.实行差额复试,各二级招生学院确定参加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上按照:(1)一志愿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20%差额比例进入复试,如果实际报名复试人数不足录取计划数的120%,则全部参加复试。(2)调剂志愿按照需要调剂的招生计划不低于120%的差额比例进入复试,具体复试差额比例各二级招生学院自定,同一专业前后批次调剂的差额比例保持不变,如果实际调剂报名复试人数不足需要调剂的计划差额复试比例,则全部参加复试。(3)差额复试人数计算结果向上取整,如遇末位同分者,则都可参加复试。4)各二级招生学院将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数及差额复试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并公布在各二级招生学院网站上。

3.我校复试原则上不采用破格复试。

、复试工作方案

二级招生学院根据本办法相关内容要求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流程和要求,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考前在本二级学院网站上向考生公布具体方案

、复试平台

我校网络远程复试主平台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简称面试系统),系统登录页面地址为:https://bm.chsi.com.cn/ycms/stu/,使用学信网账号登录,并由各二级招生学院另行指定一款远程会议软件作为备用系统,请考生按照各二级招生学院的复试方案要求做好准备。复试考生应按招生学院要求备妥软硬件条件、网络和复试环境,按要求时间配合完成网络远程复试软件测试,提交复试资格核验材料。

、资格审查

复试将由各二级招生学院负责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考生复试资格审查材料由招生学院保存3年备查),复试资格审核所需要材料请考生提前准备,并按照各二级招生学院通知要求进行提交,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具体要求详见《莆田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网址:https://www.ptu.edu.cn/yjsc/info/1064/2870.htm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复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和比对。

、复试内容

复试要充分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和创新潜质,注重综合素质的考核,体现质量第一的原则。

复试以远程视频面试的形式进行,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复试内容包括英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要求参见各二级招生学院复试方案。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在复试过程中进行,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调剂

(一)调剂基本条件要求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考生调剂的基本条件如下: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属于教育部划定的一区范围省份,复试分数线要求为一区(A类)考生国家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5.其余调剂要求参见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学校各二级招生学院的复试调剂方案要求,若上级对复试调剂工作有新的要求,按上级规定执行。

(二)调剂工作方案

二级招生学院根据本办法相关内容要求制定本学院调剂工作方案,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发布在本学院网站上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调剂意向采集系统于3月28日开通,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8日开通。

我校依据相关规定,对调剂考生进行审核,在36小时内向通过审核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收到通知后,考生在系统中确认参加我校复试,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具体详见我校发布的调剂工作办法

、录取原则

1.按遵循志愿原则择优录取,根据我校各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先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复试生源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从调剂生源中,以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分别为40%和60%。总成绩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折合成100分,即初试总分/5)×60%+复试成绩×40%(复试成绩、录取成绩均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2位,完成成绩拟录取排序后,最终录取成绩将取整后上报)。

总成绩相同的,优先录取复试成绩高分者;总成绩、复试成绩均相同者,优先录取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高分者。

2.若拟录取考生中有自动放弃的,按考生总成绩顺序依次递补拟录取。

3.复试成绩不合格(不足60分)、考试违纪、资格审查不合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拟录取名单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取检查未通过者,无论最终复试成绩高低,一律不予录取。

十一、公示

待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于规定时间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最终录取名单须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

、体检

1.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必须有总检医生结论和签名,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血常规、尿常规、胸片、心电图。体检报告须在拟录取公示后一周内寄到各二级招生学院,体检不合格者或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不予录取。

2.体检合格要求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学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处理

十三、纪律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有机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参加复试。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内容,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我校视情况将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咨询申诉渠道其他

1.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若上级对复试及调剂工作有新的要求,按上级规定执行。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站(https://www.ptu.edu.cn/yjsc/)和学校各二级招生学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2.研究生处招生管理科电话:0594-2892089,传真:0594-2892089,邮箱:yjszs@ptu.edu.cn。

3.莆田学院各二级招生学院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学院名称

联系人

咨询电话

Email

学院研招地址

文化与传播学院

老师

0594-2699850

whycbyjs@ptu.edu.cn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紫霄东路2121号(紫霄校区)中6507

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

陈老师

0594-2696445

hsyjs@ptu.edu.cn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学园中街1133号(学园校区)和义楼203

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林老师

0594-2690229

jdxxyjs@ptu.edu.cn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紫霄东路2121号(紫霄校区)西区信息楼516

注: 联系方式若有变化,敬请关注我校各二级招生学院网站更新信息。

4.举报投诉渠道: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受理复试举报投诉。对复试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拨打举报电话:0594-2692211,举报投诉邮箱:ptujwb@163.com。


莆田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4.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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