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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各单位:

现将《莆田学院双专业、双学位及主辅修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00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莆田学院关于印发双专业、双学位及主辅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