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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莆田学院学生资助志愿服务活动优秀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4 15:37:19】【阅读次】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发挥学生资助志愿者和资助宣传大使的榜样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关于做好加入“中国学生资助志愿者服务联盟”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助中心〔2018〕38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福建省学生资助志愿服务活动优秀评选工作的通知》(闽教助中心〔2023〕35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莆田学院学生资助志愿服务活动优秀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型及基本要求

(一)学生资助志愿者活动先进单位

申报“学生资助志愿者活动先进单位”的志愿服务组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通过“志愿汇/志愿中国”平台,加入“中国学生资助志愿者服务联盟-福建”并开展资助志愿活动的志愿服务组织(原则上不含社会组织成立的志愿服务队伍);

2.志愿服务组织章程完善、制度健全、管理科学、运行良好,且近3年内无任何不良记录;

3.志愿者队伍相对稳定,注册志愿者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0人,组织内志愿者每年参加资助志愿服务的有效信用时长不少于80小时;

4.学生资助志愿服务成效显著,在参与精准资助、资助育人、助学帮困、政策宣传、脱贫攻坚等方面表现突出,服务对象评价高,社会反响好,在学生资助志愿服务领域具有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影响力;

5.资助志愿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师生积极参与。

(二)学生资助优秀志愿者

推荐作为“学生资助优秀志愿者”的学生,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精神,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

2.积极参加学生资助志愿服务活动,在高校资助育人“三行”教育活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志愿者活动、资助政策宣传、优秀成长成才事迹传播、助学帮困等方面事迹突出;

3.莆田学院在校生

4.通过“志愿汇/志愿中国”平台,加入“中国学生资助志愿者服务联盟-福建”或本联盟内其他下设组织(不含社会组织);

5.为莆田学院学生资助志愿者服务联盟及本联盟下属组织贡献的学生资助志愿服务活动时长不少于120个小时;

6.近两年在“志愿中国”平台获得星级评价的志愿者优先推荐。

(三)学生资助志愿活动先进个人

推荐作为“福建省学生资助志愿活动先进个人”的人选,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行端正,热心公益,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精神;

2.积极组织并参加学生资助志愿服务活动,在本地区或本校学生资助志愿服务队伍具有一定影响力和凝聚力;

3.在“志愿汇/志愿中国”平台注册,并作为“中国学生资助志愿者服务联盟-福建”志愿服务组织管理员(含下设组织,不含社会组织);

4.敢于担当、热心公益,带领志愿服务队成员持续开展国家资助政策宣传、困难学生助学帮扶等活动。

二、评选程序

(一)推荐申报(10月24日-10月31日)

各二级学院在广泛发动、择优筛选的基础上,按评选条件择优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推荐申报。每个学院推荐“学生资助志愿者活动先进单位”和“学生资助志愿者活动先进个人”数量不超过1个,“学生资助优秀志愿者”数量不超过5人。

(二)审核评议(11月10日前)

学生工作处对参选“学生资助志愿者活动先进单位”“学生资助优秀志愿者”及“学生资助志愿者活动先进个人”的候选人进行复核并组织评审。

(三)评选公示

莆田学院通过学生工作处网站对评选结果进行五个工作日的网络公示。

三、 材料上报要求

(一)先进单位推荐材料

意向参评“学生资助志愿者活动先进单位”的志愿服务组织,需填写《学生资助志愿者活动先进单位参评表》(见附件1),提交志愿汇平台信用时长截图、本单位开展资助志愿者活动的照片(3张)和活动视频资料(3分钟以内);

(二)优秀志愿者推荐材料

意向参评“学生资助优秀志愿者”的学生,需填写《学生资助优秀志愿者参评表》(见附件2),提交志愿汇平台信用时长截图(仅累计本年度内资助服务联盟服务时长)、1张个人生活照片及3-5张本人参与资助志愿者活动的现场照片。参评表命名为“学院-班级-姓名”,照片命名为“姓名-简要说明照片内容”,每位学生单独建一个文件夹。

(三)先进个人推荐材料

意向参评“学生资助志愿活动先进个人”的人选,需填写《学生资助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参评表》(见附件3),提交志愿汇平台信用时长截图、志愿汇平台组织活动相关情况、本人参与资助志愿服务的现场照片3-5张,拍摄或剪辑1分钟以内参评视频。参评表命名为“学院-姓名”,照片及视频命名为“姓名-内容简要说明”。

(四)推荐材料报送办法

请各二级学院将相关材料(含参评表、照片、视频汇总表等,压缩后以学院名称+志愿者先进”命)以学院为单位于2023年10月31日24点前发送至学生工作处范梦霞老师邮箱1023142751@qq.com。

四、表彰办法

莆田学院将组织专家对各二级学院推荐的初选名单进行评选,将对获得“学生资助志愿者活动先进单位”“学生资助优秀志愿者”及“学生资助志愿者活动先进个人”的单位及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并颁发证书。


附件:1.学生资助志愿者活动先进单位参评

2.学生资助优秀志愿者参评表

3.学生资助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参评表

4.推荐名单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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