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疫情防控期间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和生活需求,帮助因受新冠肺炎影响的学生顺利度过难关,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0〕5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校省级临时生活补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资助标准
1、学生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导致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或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导致重症、危重症的,按5000元/人标准一次性发放助学金;
2、因本人或直系亲属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其他学生按2000元/人标准一次性发放助学金。
二、申请流程
学生申请——辅导员初审——二级学院复核——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省资助中心审核——省资助中心直接将补助发放至学生银行卡中。
三、材料要求
1、学生提交材料:学生本人提交《莆田学院疫情防控期间省级临时生活补助申请表》(见附件1)、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医院就诊资料、直系亲属需提供户口簿等,如暂时没有医院就诊材料,可以疫情解除后补交,不必急于到诊疗机构收集材料),以上材料暂时只需提交电子版,待开学返校后补交纸质版材料存档。
2、学院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并填写《莆田学院疫情防控期间省级临时困难补助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
四、其它说明
1、疫情防控期间,各二级学院要主动及时了解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身体和生活等情况。要重点排查疫情严重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地区、边远地区,重点关注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等特殊困难学生群体,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学习生活需求
2、疫情特殊时期,请各二级学院审核材料后,由资助联络员于每月20日前统一汇总后将学生电子版申请材料以及《莆田学院疫情防控期间省级临时困难补助申请汇总表》发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ptuxszz@.com。
附件1:莆田学院疫情防控期间省级临时生活补助申请表.xlsx
附件2:莆田学院疫情防控期间省级临时困难补助申请汇总表.xlsx
莆田学院学生处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