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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生 “三金”部分经费下放二级学院管理使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15 15:19:58】【阅读次】
关于做好学生 “三金”
部分经费下放二级学院管理使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现将莆院学〔2016〕8号文件(附件1)下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文件的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2016年下放给各二级学院的经费:
2016年下放二级学院“三金”部分经费情况表
序号
院系
分配“三金”经费(万元)
学生学费收入(万元)
1
文传学院
12.68
507.3
2
外国语学院
11.67
466.7
3
数学学院
5.57
222.9
4
环生学院
13.07
523
5
机电工程学院
13.17
526.9
6
信息工程学院
15.25
610
7
土木工程学院
14.85
594
8
工艺美术学院
25.3
1011.9
9
音乐学院
6.61
264.4
10
体育学院
11.02
441
11
管理学院
10.57
422.9
12
商学院
16.18
647.1
13
护理学院
17.47
698.8
14
临床学院
9.15
366
15
药技学院
13.09
523.6
16
基础教育学院
1.76
70.49
197.41
7896.99
2、各二级学院制定相关的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各二级学院要根据《莆田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修订)》《莆田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及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本学院的具体情况制定学生“三金”经费管理办法,并于4月上旬前送学生处报备。
3、财务报销流程和财务报销花名册使用统一格式。
学生“三金”部分经费报销流程:由二级学院经办人造册,并指定专人进行审核后交由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签字,直接送到财务处报销。项目经费开支报销后要做好经费开支统计工作,每一学期二级学院项目开支经费统计数据按统一格式报送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备。
  XX学院(项目) 报 销 花 名 册
报销单位:
单位:元
序号
工行卡号或建行卡号
应发金额
联系电话
备注
本页合计:
院系分管学生负责人意见
院系制表人
财务负责人意见
院系审核
会计审核
二级学院下放“三金”项目开支经费统计数据表
序号
项目
金额(万元)
时间(2016、1.1-2016.6.30)
备注
1
勤工俭学岗位工资支出经费
2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
3
寒假返乡单程路费补助
4
相关活动的奖励支出经费
4201611起提高学生勤工助学工资待遇标准。
各二级学院在发放学生勤工助学工资时,请参照学生处20168】文件的标准执行。
莆田学院关于提高学生勤工助学
工资待遇标准的通知
为了改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工助学工资待遇,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经学校“三金”领导小组研究,报校长办公会议通过,决定从201611开始,提高我校学生勤工助学工资待遇标准,工资待遇新标准具体如下:
1、校内固定岗位按月计酬。以每月35个工时计算酬金为350元,以具体工时和10小时上下浮动计酬。
2、校内学生临时岗位报酬:每小时按12元计酬。
3、寒暑假和节假日勤工报酬:寒假勤工助学工资每日按100元计酬;暑假勤工助学工资每日按80元计酬;国庆等节假日勤工助学每日按100元计酬。
附件:提高学生勤工助学工资新待遇标准情况表
项目
新标准
备注
固定岗位
350
元∕月
临时岗位
12
元∕小时
寒假勤工俭学工资
100
元∕天
暑假勤工俭学工资
80
元∕天
节假日勤工俭学工资
100
元∕天
附件1
莆 田 学 院 文 件
莆院学〔2016〕8号
莆田学院关于印发学生“三金”
部分经费下放二级学院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本校各单位:
现将《莆田学院学生“三金”部分经费下放二级学院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莆田学院
2016年3月1日
莆田学院办公室 2016年3月1印发
莆田学院学生 “三金”
部分经费下放二级学院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顺应改革发展要求,扩大二级学院自主权,提高学生资助经费使用效率,经学校“三金”领导小组研究,报校长办公会议通过,决定将学生“三金”部分经费下放到二级学院自行管理使用,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第二章 经费来源
第二条 经费来源:从学生学费总收入中提取2.5%,作为下放二级学院管理使用的学生“三金”经费。
第三章 项目和比例
第三条 经费开支的项目:
1.二级学院勤工俭学岗位工资;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和新生特困补助;
3.寒假返乡单程路费补助;
4.开展相关活动的奖励(主要用于学科竞赛活动)。
第四条 项目开支经费的比例:
1.勤工俭学岗位工资支出比例占下放经费的30%;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和新生特困补助,支出比例占下放经费的35%;
3.寒假返乡单程路费补助支出比例占下放经费的5%;
4.相关活动的奖励支出比例占下放经费的30%。
第四章 经费管理
第五条 经费审批:
1.下放到二级学院的学生“三金”经费审批,按财务审批“一支笔”规定执行。
2.二级学院项目经费审批手续办理后,直接送财务处报销。
第六条 经费监管:各二级学院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财务制度,使用管理好“三金”经费。监审处会同财务处、学工处适时进行专项审计检查工作。
第五章 统计和报备
第七条 经费报销的统计和报备:
下放二级学院学生“三金”经费报销后,每一学期要进行一次统计,并将项目使用经费统计数据送学生处报备。
第六章 附 则
第八条 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开始执行。各二级学院要根据《莆田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修订)》《莆田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及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本学院的具体情况制定学生“三金”经费管理办法,并送学生处报备。
第九条 每年下放到二级学院的学生“三金”具体经费,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各二级学院上年度学生学费收费情况测算,在年初预算中下达,年底结余的学生“三金” 经费由学校收回统筹使用。
20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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