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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16 15:22:08】【阅读次】


学生202140

关于开展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引导大学生自觉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普法办关于实施“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闽教办法〔20214号)要求,决定开展“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11月30日。

二、活动对象

全体在校大学生

三、活动内容

(一)学习:

任务1-必做: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专栏(https://static.qspfw.moe.gov.cn/xf2021/index.html),分学段为大中小学免费提供各类宪法教育资源(详见“学生指南”)。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使用学校统一下发的账号(一生一号,G+身份证号码,密码身份证后六位),通过网页端或微信小程序(二维码附后)登录,完成大学生阶段的“主题学习”、“主题练习”,通过“综合评价”的相关测试。


(二)实践:

任务2-必做:了解社会的一个热点难点法律问题(校园贷、网络暴力、就业诈骗等),思考应当如何预防、妥善应对和处理。以图文、漫画或视频等形式记录相关情况或者思考心得。

任务3-选做:了解生活中关于知识产权(商标、专利、著作权)保护的典型案例,以图文、漫画或视频等形式记录学习心得或者思考体会。

注:平台不限,发布后在易瞄瞄上以 #莆院宪法卫士# 为标签发布作品20字以内简介及链接。

四、评选表彰

(一)宪法学习先进班集体

根据各班级学习完成情况、综合评价成绩和实践任务质量,评选表彰若干“学习宪法先进班集体”,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500元/班。

成绩特别优异的个人,由学院或辅导员推荐,符合教育厅遴选条件的,可代表学校参加全省比赛。

(二)宪法实践优秀作品

学院遴选推荐作品3-10件,经评选、表彰一、二、三等奖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及一等奖奖金300元二等奖奖金200元三等奖奖金100元

学生自行投稿参加“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获奖(活动办法及具体要求详见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后期通知),按省级以上思政赛事申报特别奖学金。

学生工作处      

2021年7月16日  

莆田学院学生处               20217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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