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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辅导员、班主任考核及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8 09:36:34】【阅读次】

 

学生202129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辅导员、班主任

考核及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辅导员、班主任考核及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0-2021学年担任专职辅导员、班主任的教师

二、组织领导

各学院要担负起辅导员考核与评优工作的领导责任,严格按照《莆田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莆田学院班主任管理办法》规定的考核原则、评选程序开展工作,确保客观公正、民主公开。

三、辅导员考核工作程序及要求

1组织学生评议。学生评议从5月20日起,到7月15日止本次评分依托腾讯文档在线收集表进行,表格、链接及二维码由学生处思政科生成,学生评议数据保密,请学生如实评价。扫码评价:

2组织学院评议。各二级学院评议小组对辅导员2020-2021学年的工作情况进行评议打分,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盖章。于8月1日前报学生处邮箱(ptxyxsgzc@163.com扫描成pdf文档)备案。

3、确定考核等级和评优候选人。各二级学院收到学生处反馈的学生评议、学院评议和部门评议结果后两周内,研究确定每位辅导员的考核等级,并按名额分配比例推荐优秀辅导员候选人选。

四、班主任考核工作程序及要求

1、组织班主任填写《考核表》,按照各二级学院制班主任量化考评办法和不高于班主任岗位总数的20%的优秀比例,进行考评和推优。

2、将填写完整,并经各二级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好的《考核表》,送学生处审核和加盖签章后,发还班主任本人保存,作为评聘职称依据。

五、推优名单报送

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和名额分配,报送《2020-2021学年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推荐名单》(见附件),由学院党委书记签字、盖章。于9月1日前报学生处邮箱ptxyxsgzc@163.com,扫描成pdf文档)。

推优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党委研究,确定2020-2021年度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并予以表彰。

                                学生工作处

                              2021517

莆田学院学生处                       2021517印发  


附件

2020-2021学年         学院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推荐名单

类别

姓名

性别

职称

职 务

本学年获荣誉表彰情况

(时间 / 称号 / 授予单位)

本学年所带班级、学生获荣誉表彰情况

(时间 / 称号 / 授予单位)

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考核推优情况

优秀辅导员

2020-2021

2019-2020

2018-2019

优秀班主任

2020-2021

2019-2020

2018-2019

学院党委书记(签章):

上一条:关于公布“我们这一班”2020级新生班级易班风采大赛获奖名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评优评奖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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