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 田 学 院 学 生 处
学生〔2021〕29号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辅导员、班主任
考核及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辅导员、班主任考核及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0-2021学年担任专职辅导员、班主任的教师
二、组织领导
各学院要担负起辅导员考核与评优工作的领导责任,严格按照《莆田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莆田学院班主任管理办法》规定的考核原则、评选程序开展工作,确保客观公正、民主公开。
三、辅导员考核工作程序及要求
1、组织学生评议。学生评议从5月20日起,到7月15日止。本次评分依托腾讯文档在线收集表进行,表格、链接及二维码由学生处思政科生成,学生评议数据保密,请学生如实评价。扫码评价:

2、组织学院评议。各二级学院评议小组对辅导员2020-2021学年的工作情况进行评议打分,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盖章。于8月1日前报学生处邮箱(ptxyxsgzc@163.com,扫描成pdf文档)备案。
3、确定考核等级和评优候选人。各二级学院收到学生处反馈的学生评议、学院评议和部门评议结果后两周内,研究确定每位辅导员的考核等级,并按名额分配比例推荐优秀辅导员候选人选。
四、班主任考核工作程序及要求
1、组织班主任填写《考核表》,按照各二级学院制订的班主任量化考评办法和不高于班主任岗位总数的20%的优秀比例,进行考评和推优。
2、将填写完整,并经各二级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好的《考核表》,送学生处审核和加盖签章后,发还班主任本人保存,作为评聘职称依据。
五、推优名单报送
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和名额分配,报送《2020-2021学年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推荐名单》(见附件),由学院党委书记签字、盖章。于9月1日前报学生处邮箱(ptxyxsgzc@163.com,扫描成pdf文档)。
推优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党委研究,确定2020-2021年度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并予以表彰。
学生工作处
2021年5月17日
附件
2020-2021学年 学院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推荐名单
类别 |
姓名 |
性别 |
职称 |
职 务 |
本学年获荣誉表彰情况 (时间 / 称号 / 授予单位) |
本学年所带班级、学生获荣誉表彰情况 (时间 / 称号 / 授予单位) |
近三年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考核、推优情况 |
优秀辅导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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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 2019-2020: 2018-2019: |
优秀班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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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 2019-2020: 2018-2019: |
学院党委书记(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