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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及评优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10 08:44:26】【阅读次】

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及评优评奖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了做好2016届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及评优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学年学生评优评奖依照2015版的《学生手册》执行,其中《莆田学院人民奖学金评定办法》依照(莆院学〔2016〕6号文执行)。

2、请于6月7日下午4:00前(特别奖于5月30日前)(逾期不予补报)通过系统上报综合素质测评、特别奖申报及评优结果,并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审核结束;学生处将完成全校评优评奖的系统审核,直接导出评优评奖结果,发文,发放奖学金。

3、团委、宣传部、宿管科等校级学生干部评选均通过辅导员上报系统,但不占学院学生干部评优指标。

4特别奖学生申报程序:

①特别奖学金申报请填写特别奖申报表(一式一份),并附上获奖证书或论文等有关材料复印件(论文包含封面、封底、目录、正文的复印件),经学院审核并签署意见。

②学院同意后,由学生本人上报获奖情况系统,由辅导员确定获奖等级和奖金,再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审核,并可修改获奖等级和奖金。团体项目由团体成员之一上报后,系统将生成一个序号,团体其他成员登录系统,找到此序号后跟随上报即可。请务必保证系统数据的详尽、真实、可靠。

③辅导员审核—书记审核—学生处审核--学生处导出系统数据、生成报表、统一发放特别奖学金。

5、学院对学生特别奖的审核注意事项:

①论文的审核:一要查是否为合法刊物(登录新闻出版总署网站http://www.gapp.gov.cn/govservice/134.shtml查询);二要查刊物等级:大多是本科学报和一般期刊,核心期刊以当年度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为准;

②各类竞赛获奖:根据《学生手册》规定评定特别奖等级,《学生手册》未作明确规定,参考历年的奖励标准,同一等级给与同级别奖励。

6、其他注意事项:

①评优评奖申报后,请辅导员、书记抓紧审核,否则数据将无法导出系统;

②系统审查出有条件受限(社区分低于基本分或受处分等)情况,如属系统错误需要让其通过的,请在备注栏内简要注明情况,否则将被视为不符合条件而删除;

7、发放奖学金时填写账号应注意:①不能用信用卡;②卡号和持卡人姓名需一致;③报送的电子文档中卡号和持卡人姓名须用文本格式,且不能出现空格;

学院

班级

学号

姓名

奖学金等级

金额

持卡人姓名

账号

银行

张三

张三

工行

李四

王五

建行

(此表将由学生处从系统导出后反馈给各学院填写)


8、证书打印问题:

在导出的数据中将会直接编号,打印证书时必须将编号一起打印出来,否则不予盖章。

9、毕业生材料的收集:

①考研学生照片及感言。

要求:照片要求JPG格式,不要附在word里,感言一句即可。

③优秀毕业生照片及感言。要求同上。

④选调生照片及感言。要求同上。

⑤大学生村官照片及感言。要求同上。

⑥“三支一扶” 照片及感言。要求同上。

以上材料请于6月17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思政科(ptxyxsgzc@163.com)。

                                                  学生处

                                            二O一六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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