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 田 学 院 学 生 处
学生〔2016〕63号
关于表彰2015-2016学年易班建设“示范班级”、“先进个人”、“优秀指导教师”的决定
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我校易班建设,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更好地调动全校师生开展易班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现对在2015-2016学年易班建设中有突出表现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具体名单公布如下:
学生工作处
2016年10月12日
莆田学院学生处 2016年10月12日印发
上一条:关于鼓励非2016级学生参加学生手册竞赛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2016级新生参加《学生手册》知识测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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