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以“马克思主义能给予我们什么”为主题的征文和微演讲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关于组织开展以“马克思主义能给予我们什么”为主题的征文和微演讲活动的通知》(闽闽委教思〔2017〕16 号)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大学生马克思主义自主学习行动计划,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大学生中组织开展以“马克思主义能给予我们什么”为主题的征文和微演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马克思主义能够给予我们什么”。征文及微演讲作品内容应紧扣主题撰写,通过学、思、践、悟,阐述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最新成果的理论光辉和实践魅力,在大学生中唱响马克思主义主旋律。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学生工作处
协办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
承办单位:文化与传播学院
三、组织实施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组织发动,做好征文及微演讲活动的指导、审核、把关工作,切实将征文和微演讲比赛活动作为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
(一)征文阶段
1.组织发动。各学院要广泛发动学生围绕征文主题,结合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实际,认真撰写征文,字数控制在3000字左右。
2.推荐报送。各学院要于5月10日前完成初审初评,并报送征文作品(格式见附件1)及征文作品信息一览表(见附件2)。各学院报送篇数要求:
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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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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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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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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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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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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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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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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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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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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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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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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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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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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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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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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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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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5/16级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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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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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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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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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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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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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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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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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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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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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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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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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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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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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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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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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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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作品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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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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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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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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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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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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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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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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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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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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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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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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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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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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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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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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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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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专家评审。
4.拟5月20日前公布评审结果和获奖名单。
(二)演讲阶段
1.演讲对象。获得征文比赛一、二、三等奖的学生可单人或组队(作者、演讲者、指导老师)参加微演讲比赛。若组队,每个团队不超过3人。
2.视频录制。文化与传播学院将组织摄像团队为参赛个人和团队录制不超过4分钟的演讲视频(作品须为AVI、MP4格式原始作品,分辨率不小于640px×480px。作品画面清晰,声音清楚,提倡标注字幕)。参赛个人和团队要对录制中的语言表达、动作表演进行预演,对场景进行布置,在接到摄像团队的录制通知后,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3.学生工作处将在易班上开设专题优课,展示参赛征文及视频,展开网络投票(占20%)。
4.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占80%)。
5.拟于6月20日前公布评审结果和获奖名单。
四、表彰及奖励
1.征文比赛,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30名,分别颁发证书和500元、300元、100元奖金。
2.微演讲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10名,分别颁发证书和800元、500元、300元奖金。
五、其他事项
1.提交征文及演讲作品之著作权、导向等相关事宜,由各申报学院负责。学生工作处拥有对参赛作品进行宣传推广、展播出版等权利。
2.各二级学院党委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动员部署,党委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积极为参赛学生提供理论指导,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3.各学院要结合实际,对获奖学生给予相应奖励,要在发展党员、评先评优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4.活动联系人
学生工作处:林荣
电话:2650152,邮箱:ptxyxsgzc@163.com
马克思主义学院:陈培涵
电话:13959556543
文传学院:许震群
电话:2635806,邮箱:530479418@qq.com
关于组织开展以“马克思主义能给予我们什么”为主题的征文和微演讲活动的通知
学生工作处
马克思主义学院
文化与传播学院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