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第十二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候选人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接省教育厅转发的《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二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函》,我校拟推选学生参评“第十二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请各学院积极推荐1名同学作为候选人。
于3月24日(本周五)上午11点40分下班前发送电子版报名表及电子照片至ptxyxsgzc@163.com邮箱,并作好其他推荐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推荐要求详见附件1。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二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函
学生工作处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