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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二级学院建立学生学风督导机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26 15:04:45】【阅读次】

各二级学院:

   根据《莆田学院2016-2017学年学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强化我校学风建设,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强化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意识。各二级学院应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的作用,着力培养一支精干的学生干部队伍,建设一个二级学院级学风督导的学生组织机构。通过深入开展督导,提高在校学生对争创优良学风的认识。各二级学院应将开展学风基础性检查工作常规化,建立日常督查机制,做到有制度、有组织、有过程、有成效,合理安排各项督导,坚持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将检查情况纳入学生个人综合测评。今年年度工作考评时,着重检查学风督导机构开展日常督查工作的制度、落实、评比等过程材料。

   请各学院截至1115将本学院学风督导学生组织机构的负责人名单报送至学生管理科邮箱ptuxsglk@163.com

   报送格式如下:

学院

组织名称

负责人

负责人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学生工作处

201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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