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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爱心互助金捐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17 09:26:55】【阅读次】
各二级学院: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做好2016-2017学年爱心互助金捐款宣传、募集及上报工作。我校爱心互助金捐款为自愿原则,额度为10元/人。请各二级学院将捐款金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收齐后,随附加盖学院公章的捐款学生名册一份(附件1),于10月24日前交校财务处吴丽芳老师,由财务处开出收款收据。10月26日前,各学院将财务开出的收款收据复印件及加盖学院公章的捐款学生名册(含电子档)报送中印楼301学生处学生管理科备案。

附件1:

2016-2017学年莆田学院学生爱心基金捐款学生名册

序号
学院
班级
学号
姓名
金额(元)














备注:统一使用Excel表格录入
学生工作处

201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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