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党员宿舍挂牌活动
(二)学生党员亮身份亮承诺活动
(三)学生宿舍设立先锋示范岗活动
三、活动参与方式
(一)学生党员宿舍挂牌活动
2019-2020学年学生“共产党员宿舍”名单(见附件1)。由学校统一制牌,在全校学生党员宿舍明显位置挂上“共产党员宿舍”标识牌。
(二)学生党员亮身份亮承诺活动
学生党员将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公开,亮明身份,树立形象。学生党员作出承诺,并对承诺的事项要力争做到、做好,以实际行动实践承诺。
(三)学生宿舍设立先锋示范岗活动
先锋示范岗活动采用网络报名方式,11月12日-11月16日,请申报参加“先锋示范岗”活动的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入党积极分子,登陆莆院易班,在“先锋示范岗”活动轻应用中直接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即可。11月中下旬,学生工作处将对提交报名信息的情况进行汇总、审核,确定“先锋示范岗”资格名单。公布“先锋示范岗”资格名单,并对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宿舍床位、宿舍门授予挂牌,接受监督。
四、活动要求
(一)党员挂牌宿舍及亮身份亮承诺活动要求
1、学生党员在学生宿舍先锋模范作用要求
(1)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增强团结协作精神,崇尚科学,明礼守信,争做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面旗帜。(2)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关心集体,服务同学,积极反映学生的心声,多提合理化建议;(3)维护集体和同学的利益,引导同学积极向上,刻苦学习,倡导爱护公物及环保节约意识,做讲卫生、讲团结、讲奉献的模范。
2、党员挂牌宿舍基本要求
(1)团结友爱。文明上进,互帮互助,礼貌待人。(2)安全文明。宿舍成员无违章违纪违规行为。(3)室内环境。室内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无垃圾死角。(4)文明建设。室内具有积极向上的大学生宿舍文化氛围。(5)学习氛围。学习态度端正,宿舍成员具有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6)积极配合。配合学校、二级学院开展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学生宿舍文明建设。
(二)先锋示范岗要求
1、舍风建设:营造积极向上、朝气蓬勃的宿舍良好氛围;宿舍成员和谐相处、友爱互助;能够弘扬正气,尊敬师长、礼貌待人、言行文明、爱护公物、勤俭节约,切实履行服务宗旨,争当乐于奉献的表率。
2、学风建设: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不迟到早退,不旷课,诚信考试。按时作息,不影响他人休息。
3、内务卫生:个人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室内无垃圾堆积、无蛛网、无乱贴乱画现象,空气清新;平时卫生状况保持良好。做到宿舍内清洁、整齐、温馨、健康。
4、安全秩序:对本宿舍内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能够自觉加以排查、积极防范并及时汇报;引导大家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宣传劝导同学安全用电,严禁宿舍内出现违章用电现象。
5、遵章守纪:引导宿舍成员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宿舍文明守则,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和学习、生活秩序,无违纪行为。
6、文化建设:所在宿舍成员能够共同努力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宿舍文化氛围;室内高雅文明,宿舍制度健全,有舍规等;积极参加校、学院组织的各项宿舍文化建设活动。
7、心理保健:对本宿舍成员的异常心理动态能够及时关注并上报,协助疏导情绪,引导主动求助心理咨询;所在宿舍成员能够互相关怀,共同面对困难和挑战。
五、活动管理
(一)党员挂牌宿舍及亮身份亮承诺活动管理
1、根据学生党员宿舍建设标准(详见附件2),遵守学生党员宿舍管理制度(详见附件3),在遵章守纪、学风建设、舍风建设、内务卫生、安全秩序、文化建设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党员挂牌宿舍方可参加校级“党员模范宿舍”评选。
2、自党员宿舍挂牌起,有以下任何一种下列行为将被摘牌:
①违反校纪校规,受校级通报或警告以上处分者; ②破坏宿舍内公共设施者;③夜间晚归或夜不归宿一次者;④安全检查被通报一次者;⑤校级宿舍内务卫生检查中,个人物品未整理(社区分扣当事人)一次者。
(二)先锋示范岗管理
1、先锋示范岗挂牌后,参与学生公寓社区文明创建工作。具体要求如下:①参与学生公寓社区民主管理,配合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开展日常管理工作(晚查房、晚熄灯、校级卫生检查、特殊时期卫生管理);②向同学们宣传优良的宿舍作风,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③参与宿舍秩序的维持;④异常情况及时上报;⑤每学年积极参加社区无偿志愿服务3次,每次时长1小时内。
2、对先锋示范岗进行定期检查,每学期将对先锋示范岗进行一次综合考评,在舍风建设、学风建设、内务卫生、安全秩序、遵章守纪、文化建设、心理保健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先锋示范岗宿舍方可参加校级“党员模范宿舍”、“入党积极分子模范宿舍”、“优秀学生干部宿舍”评选。
3、自获得先锋示范岗资格起,有以下任何一种下列行为将被取消该先锋示范岗资格:①违反校纪校规,受校级通报或警告以上处分者。②破坏宿舍内公共设施者。③夜间晚归或夜不归宿一次者。④安全检查被通报一次者。⑤校级宿舍内务卫生检查中,个人物品未整理(扣当事人社区分)一次者。⑥学年参加社区无偿服务未满3次。
党员挂牌宿舍、先锋示范岗受全体师生监督,对检查不合格或学生举报不符合要求者应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整改;若仍不见效,摘除党员牌子、解除其先锋示范岗,并通报相关学院。监督电话:2636255。
六、标志牌的使用及奖励办法
“共产党员宿舍”、“先锋示范岗”标志牌由学生工作处统一制作,集中发放,规范填写,固定位置粘贴。学年末综合考评通过的先锋示范岗将获得校级表彰,给予社区文明分5分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