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6--2017学年校外住宿手续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现将学生办理2016--2017学年校外住宿手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按学校规定,学生校外住宿手续每学年办理一次,老生须于5月31日之前办理下学年的校外住宿手续。逾期原则上不予办理。
2、若2015-2016学年已办理过校外住宿的同学,请在申请表中注明上学年已是通学生。
学生工作处
201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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