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届毕业生文明离舍及办理离舍手续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16届毕业生文明离舍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做好组织工作:
一、2016届毕业生文明离舍时间:
1、毕业班同学应于6月16日全部离舍。
2、若有特殊原因需要继续留宿的,可延迟到6月17日17:00前。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所在二级学院审批,再送学生处审核,并将申请表送所在楼栋的社区辅导员统一安排住宿。住宿期间服从学校管理。
3、延期离校的手续必须于6月7日前送交所在楼栋的社区辅导员处,否则不予受理。
二、2016届毕业生文明离舍手续办理注意事项:
1、6月12日前,各楼栋社区辅导员对毕业班宿舍财产进行预清查并填好《学生宿舍物品损坏清单》;
2、6月13日至6月15日,毕业生办理离舍手续,程序如下:
①各宿舍进行卫生大扫除;
②有损坏物品的宿舍根据清查结果到财务处[住在凤达学生公寓的向凤达开发商(洗衣房)]交纳赔偿金;
③以宿舍为单位持财务处或凤达开发商开出的发票(有损坏物品的宿舍)和《莆田学院2016届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登记表》及宿舍钥匙至本楼栋社区辅导员处,社区辅导员再次对财产清查无误后,在《莆田学院2016届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登记表》上“宿管科意见”一栏内签名;
④以班级为单位持《莆田学院2016届毕业班办理离校手续登记表》至学生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中印楼303室)签章。
⑤住在凤达学生公寓的毕业生须向凤达开发商交清水电费及物品损坏赔偿金(有损坏物品的宿舍)后方可到社区辅导员处办理签名手续。
图示:
学生工作处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