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省委教育工委拟定于2016年1月10日前对申报第十三届省级文明单位进行届中初评。根据《莆田学院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中共莆田学院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第十三届省级文明学校初评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12月22日第十三届省级文明学校评估工作协调会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校迎评工作,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现将在全校学生宿舍开展卫生大扫除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
1、12月24日、25日,各学院学生宿舍开展寝室卫生大扫除活动。
2、本周末(12月24日-25日),各学院思政辅导员需下宿舍督促检查学生卫生大扫除,并进行考勤登记,登记地点在宿舍楼社区辅导员室。不得代签、补签、提前签。
3、12月27日下午,校领导将带队对各二级学院学生宿舍卫生大扫除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评比、督查。各学院宿舍卫生评比结果将按照平均分排名,并将结果报送学校文明办。
4、12月29日前,各学院督促评比中不合格的宿舍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反馈学生工作处。
二、卫生大扫除要求:
1、按照《莆田学院学生宿舍卫生评比细则》(附后)标准的要求,彻底打扫宿舍床辅底下、行李放置处等地板垃圾;清理水池、沐浴室、卫生间污渍;擦拭门窗、电风扇;清理宿舍墙壁污渍;清理脏乱死角等。
2、清洗地板,保持通风和空气流通。
3、物品摆放整齐,内务整洁。
4、宿舍内不乱贴不乱挂。
5、宿舍内不存放学校配备外的家具。(不存放自行车、自购桌椅等)
三、组织领导:
各二级学院要切实重视,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此项活动,整顿宿舍卫生秩序,组织本院学生积极行动,做好宿舍卫生大扫除,确保本院学生宿舍卫生达标,无安全隐患。思政辅导员要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学生宿舍检查督促,并做好相关记录。
学生工作处
2016年12月22日
附:莆田学院学生宿舍卫生评比细则
一、评分标准
窗台、玻璃干净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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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外(床底)地板清洁 (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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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位 (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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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橱、书柜、桌椅整洁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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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风扇干净 (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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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衣池干净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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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乱贴不乱挂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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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放学校配备外的家具 (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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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台、卫生间、浴室四面墙壁干净 (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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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分50分,45分以上(含45分)为优即十佳宿舍;40—44分为良;30—39分为一般;29分以下为差即五差宿舍。
二、评分细则
(一)窗台、玻璃干净(5分)
窗户未开扣2分,玻璃不干净扣2分,窗台有杂物、灰尘扣2分;
(二)室内外(床底)地板清洁(8分)
有蜘蛛网、果皮、纸屑每处扣1分;
墙壁不干净、床铺下不干净有灰尘每项扣3分;
有烟头扣2分;门口走廊不干净扣1分;
垃圾无袋装化扣0.5分,桶内垃圾过半扣0.5分。
其他日常卫生工具缺少一件扣0.5分。
(三)床位(8分)
床上物品摆放不整齐(每床位)扣1分、不统一(每床位)扣0.5分(记下床位号);
床下物品摆放不整齐、不干净各扣2分;床帘未拉开(每床位)扣2分(记下床位号);
床上有人睡觉且内务未整者扣4—7分,有整理但有人睡觉者扣2分(记下床位号);
排插拉到床上扣5分。
(四)衣橱、书柜、桌椅(10分)
书架上物品和书桌上物品摆放不整齐各扣2分;
衣橱、书桌、椅子不干净、乱摆放各扣1分;室内乱晾衣物扣2分;
室内无人时充电扣4分。
(五)电风扇干净(1分)
电风扇未清洗扣1分
(六)洗衣池干净(2分)
洗衣池不干净扣2分
(七)不乱贴不乱挂(3分)
墙壁乱贴、乱画每处1分;室内乱拉扣1分、乱挂扣1分
(八)不存放学校配备外的家具(1分)
室内每存放一样学校配备外的家具扣1分
(九)阳台、卫生间、浴室四面墙壁(12分)
生活用品摆放不整齐各扣1分;
卫生间、浴室四面墙壁、地板不干净各扣5分;蹲盆不干净扣3分;
栏杆处晾晒衣物或物品扣1分;
阳台地板不干净扣2分;
在非指定地方晾晒衣物扣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