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校党委、行政领导下,协助分管领导,履行岗位职责,主持学生工作处全面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在分管校领导的领导下,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全面提高学生工作质量。确保学生工作的良性运行,为学校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三、负责本处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廉政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质量。对本处工作人员的工作调配、政绩考核、业务培训提出决策性意见;
四、定期调查、研究和分析学生思想动态,协调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行政管理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工作,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的新内容、新途径、新方法;
五、组织安排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坚持不懈抓好学风学纪、校风校纪建设,严格管理课堂纪律、宿舍纪律,树立优良校风与学风;
六、领导建设学生保障机制,领导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和贫困生资助工作;
七、负责召集学生工作例会、全处职工大会和其他有关会议,听取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反映和汇报,并指导各二级学院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八、领导各科室有序高效地开展工作,充分调动全处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关心和支持他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注意干部的成长、培养和交流;
九、领导、指导副处长做好分管科室的工作;
十、及时、圆满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