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精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轻学习、生活压力,顺利完成学业。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临时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学生本人或者家庭突发变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影响学习生活的我院在校学生。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和道德素质优良;
2、学习勤奋,学风良好,没有旷课记录和考试作弊行为;
3、生活俭朴,没有高消费行为。
四、评审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可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造成家庭临时困难的原因,同时提交《莆田学院温暖计划申请表》(附件1);
2、学院审核。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及时将补助发放至学生。
莆田学院新工科产业学院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