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员工: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校园交通、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秩序,自本月22日起,文正教学楼后侧道路、中区校门口至文正教学楼台阶前石板路上原停车位取消,凤达公寓天桥两侧、50—52号楼周边、雄馨楼、电脑楼周边原摩托车、电动车停放点取消。请全校各部门及二级学院通知本部门(学院)所属师生员工,将车按车型停放至第一餐厅前机动车停车场或红楼前东、西侧摩托车、电动车停车场,感谢大家的配合。
特此通知。
莆田学院保卫处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