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三起案例
《中国纪检监察》2015年第17期刊登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相关事例,供大家引以为鉴。
案例一:乱发不当言论被查处
今年5月17日,湖北省罗田县纪委接到1条违反政治纪律问题的线索。据线索反映,5月15日,湖北省罗田县三里畈镇中心卫生院门诊部主任王豫东在其微信朋友圈(30多人)乱发不当政治议论,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该县派人展开调查,很快查清事实并给予王豫东党内警告处分。
调查人员了解到,王豫东平时表现较好,工作很积极,去年还被评为先进工作者。这样一个积极上进的人,为何会违反政治纪律?“当时觉得在微信朋友圈谈论政治,是小范围的‘玩笑’,不会造成什么大影响。经过县纪委的教育,我知道自己的行为违反了政治纪律。”从他的话中不难发现,触犯纪律红线的原因,是他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却忘记了自己的身份,没有拿政治纪律当回事儿。
政治纪律是最根本的纪律。作为一名党员,必须把政治纪律放在第一位,时刻用纪律这把尺子衡量自己的言行。纪检机关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案例二:外出不按规定报备被约谈
今年7月,云南省纪委通报了一批违纪典型问题。其中,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河口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党总支书记赵根辉带领13名党员外出未认真履行书面报备手续,被全州通报批评。此消息一出,立刻在当地干部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
据了解,今年端午节前后,河口县纪委派出多个明察暗访小组,其中第二督察组来到县交通运输局后,发现仅有3名工作人员上班,经询问后得知,有部分人员去参加党性教育活动了。督察组当场要求提供外出人员名单,但该单位工作人员迟迟拿不出来,这引起了督察组的警觉。
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外出须书面填写《领导干部外出报备表》并向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和组织部门报备。随后,督察组到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和组织部查阅记录发现,此次外出,县交通运输局并没有进行报备。
外出不书面报备,是典型的违反组织纪律行为,是不可触碰的“红线”。
案例三:心怀侥幸瞒报个人事项受处分
今年5月11日,安徽省纪委通报了两起违规问题,其中之一便是怀宁县科技局原党组书记吴自海瞒报个人住房问题。
“吴自海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本应带头如实报告个人房产情况,并带头执行省里的清房政策,但他心存侥幸,有意瞒报,就是对组织不诚实。”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徐家平认为,吴自海无视党纪条规的硬性约束,没有认识到党员领导干部遵守组织纪律、按规矩办事的重要性,最终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以乱发不当言论被查处、外出不按规定报备被约谈和心怀侥幸瞒报个人事项受处分3起案例为例,提醒广大审计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这些看似工作生活中的“小节”、“私事”,实则是不可触犯的“纪律红线”。
二、服从大局的案例
案例1:
古往今来,大凡成就伟业者,无一不是善于识大势、谋大局的战略家。毛泽东在领导中国革命的过程中,就总把注意力放在照顾全局上,凡事都从更加广阔的范围和背景去运筹帷幄,而不拘泥于一个狭小的范围就事论事。1937年,当日寇的铁蹄践踏中国,国难当头之际,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立即意识到自己肩上的重任,提出了“停止内战,共同抗日”的主张,并主动要求与争战了十年的国民党建立抗日统一战线,从而取得中国抗日战争的胜利。可见,惟有胸怀全局者,才能够审时度势,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取得最终的胜利。
案例2:
做事者分清主次,成事者顾全大局。
——题记
有这么一则故事:
兄弟俩打猎,一只大雁飞过来。
“我把它射下来煮着吃。”哥哥拉开引瞄准说。
“鹅是煮着好吃,但大雁还是烤着更香。”弟弟说。
“煮着好吃!”
“烤着好吃!”
两人争论不休,就到一个人那里去评理。
那个人告诉他们:把大雁分成两半,一半煮,一半烤。兄弟俩觉得有道理,就回去找那只大雁。但大雁早就飞得没有踪影了。
故事告诉我们做事要分轻重缓急。即是,我们在工作中做事要分清主次,顾全大局。
在工作岗位中,不仅仅为了做事而做事,同时,也要着手于“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更要有顾全大局的思想观。不要抱有怨言,事多不怕,分清主次,以大局为出发点,顾全大局。不要只顾自己的利益得失,应当服从项目的整体需要。故此,我们要从项目整体角度去考虑问题,个人目标要符合大局要求,局部利益服从项目整体的利益。个人要有牺牲的精神,处处要以项目整体利益为重。分清主次,顾全大局肩负的是一种责任,也是一种使命。
三、维护中央权威案例
《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六条明确了“损害中央权威、妨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实施”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比如“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故意作出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相违背的决定,擅自对应当由党中央决定的重大政策问题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等,并对处分情形作了明确规定。
【案例故事】山西某县县委书记:探头对准举报箱 干扰巡视被严处
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中央巡视组在巡视过程中,一些被巡视单位和部门出现了干扰、对抗巡视工作的行为。比如,“到9月份一律不许打高尔夫……”有的国有企业在巡视组进驻之前就开会“部署”,提醒下属注意一言一行;有的单位在巡视组入驻前一周,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换掉,导致巡视组在谈话中无法掌握具体情况;有些单位领导要求下属与巡视组谈话结束后,回来汇报谈话情况;还有一些领导干部,拉关系、托人情,试图找巡视组组长、副组长打听消息。中央巡视组代表的是中央,这些行为妨碍中央巡视工作的开展,损害了中央权威,严重违反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地方巡视组也遇到过类似情况。2014年9月,山西省某县委接到了关于山西省委巡视组即将进驻的通知。该县委书记在安排巡视进驻准备工作时竟强调“要能保证举报箱的位置在监控可视范围内”,以此掌握举报人和举报情况。10月中旬,省委巡视组按时进驻该县开展巡视,该县公安局把县委和信访局附近的2个摄像头,对准省委巡视组设立的2个举报箱,并安排人巡逻值守县宾馆的举报箱。后来,省委巡视组根据群众反映到实地查看,发现这一情况后,责令该县委立即改正。该县委书记擅自安排将巡视组举报箱置于监控探头可视范围内,影响了干部群众依法行使检举权,干扰了巡视工作的正常开展,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2014年底受到严肃处理。
四、看齐意识的案例
坚定不移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看齐,最核心最根本的就是要对党绝对忠诚。
案例1 一位老共产党人的忠诚
——记辽宁省委原常务书记、省政协主席李荒
他从战火中走来,参加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作为东北解放区15位正式代表之一,出席过1949年举行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
他是社会主义建设的推动者,是“文革”的受害者,是思想解放的支持者、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领导者,见证了共和国的发展历程和党的不平凡历史。
他是一位正省部级领导同志,心中有党,为党尽忠;心中有民,为民竭力。他心中有责,敢于担当;心中有戒,为官清廉。
当年,他主动从辽宁省委领导岗位全身“裸退”,在省直机关引起反响;他“反对夫人参政”的观点受到中央领导同志的肯定;他关于党内应互称“同志”的文章引起社会共鸣;他为官清正廉洁受到公认,他严格要求身边工作人员和家人,一个儿子当汽车修理工直到退休,一个儿子下岗自谋生路。
他叫李荒,曾任中共辽宁省委原书记处书记,辽宁省政协主席,中央党校副校长,辽宁省委常务书记。
2014年12月4日,李荒走完了99年的人生之路和80年的革命生涯。
习近平、李克强、张德江、俞正声、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同志表示深切哀悼,并向亲属表示亲切慰问。
近日,记者在李荒曾经工作的沈阳、大连等地采访,强烈地感受到人们对一位“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级领导干部的敬重和怀念。
案例2 唐山市质监局两届党组书记“伪造政府公文”
质监系统归省垂直管理期间,唐山市质监局两任党组书记(局长)“伪造国家机关政府公文”:
1.张军民伪造“关于购买鲁花花生油一事的处理情况”政府公文。
2005年,春节慰问离退休干部每人一桶鲁花花生油(共29桶),离退休干部食用,油混浊烟大难闻,全部是假冒伪劣油,迅速收集存放。三次向副局长武文常反映:派稽查队执法查处。不满地说“弄这干啥,我不管”。张军民局长“报不接、案不查”,派人将油送局质检所检验,结果是“棕榈油、卫生指标合格、尽管吃”,转告离退休干部,听后非常气愤。拖着、扛着,践踏“打击假冒伪劣”承诺公示。不履行国家质监总局
去市纠风办举报(七次),迟迟答复,归省管,应找省。向省质监局举报(六次),回答说,怎么老打电话,向领导反映了,这是班子的问题。去人大信访办举报(七次),负责人孙殿成与张军民相互串通。第七次去信访办,孙殿成用强制手段派车,送到张军民办公室自行解决。监管部门不履行各自的法定职责。
2007年,张军民编造“关于购买鲁花花生油一事的处理情况”公文上报(这是一份暗箱作弊、倒打一耙的“造假政府公文”)。作为省质监局、人大、纠风办、纪检等相关部门、领导“心知肚明”(两年前,“打假第一责任人”张军民,假冒伪劣油敢不打,违反党规党纪,置之不理,不惩戒,充当了保护伞)。这次,面对张军民上报的“造假政府公文”,如何处置?“官官相护,权力腐败”的隐蔽、蔓延、泛滥。“潜规则”大行其道,歪风邪气必然逞威的官场、政治生态。“个个关口通畅”,不具备参评资格的张军民,连续评选为“先进、模范、优秀领导干部”。荣誉称号铺垫。2010年1月晋升河北省质监局副巡视员。
2.韩晓兵个伪造“(冀信信{2012}438号)查处答复函”政府公文。
省信访局受理了对“打假第一责任人”张军民假冒伪劣油敢不打,“造假政府公文”的举报。以(冀信信{2012}438号)函告查处,“办理完毕,结果函我局”。韩晓兵身为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违反信访查处的相关规定,隐瞒、歪曲事实真相,不如实报告、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答复函是“造假政府公文”。欺骗省信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