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 田 学 院 教 务 处
教务〔2024〕63号
关于开展莆田学院第二批产教融合项目申报与建设的通知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莆田学院关于印发深化产教融合实施方案通知》(莆院教〔2023〕44号)文件精神,推进我校福建省一流应用型高校建设,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开展第二批产教融合项目的申报与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思路
根据《莆田学院深化产教融合实施方案》,按照“坚持产教融合,育人为本;坚持产业为要,科学布局;坚持创新发展,协同共治”的原则,紧密对接我省“六四五”产业新体系和莆田市产业布局,通过“重构、升级、新建”等方式,围绕“建设任务”的八个方面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社会服务、学生创业”五位一体的现代产业学院。
各二级学院还需结合实际,重点建设“五个一批”产教融合项目:试点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品牌专业或服务地方特色专业,立项建设一批“四合一”产教融合基地,建设一批校内区域开放型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培育建设一批特色鲜明产教融合课程或创新型课程,以及评选一批优秀产教融合案例。
二、申报指标与条件
(一)现代产业学院
已列入省级和校级的现代产业学院不再重复申报建设;原有产业学院需要根据区域产业布局调整优化组织架构,重新举办成立签约的需由各牵头单位组织相关学院重新申请立项并填写分年度建设任务及目标(附件1)。
现代产业学院立项及考核要求详见《莆田学院深化产教融合实施方案》,其中实践教学学时调整为不低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总学时的30%。未列入原定建设计划的也可由牵头单位根据对接产业需要申报新建现代产业学院。
(二)产教融合项目
二级学院产教融合项目申报要求:①产教融合品牌专业项目须至少申报1个(原来省级立项建设的福建省服务地方产业特色专业和第一批立项建设的专业不再重复申报建设);②产教融合基地须至少申报2个;③产教融合课程每个专业须至少申报2门(原来立项的应用型课程不再重复申报建设);④校内区域开放型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可酌情申报1个;⑤优秀产教融合案例评选,每个学院申报不超过3个,此前申报过的案例不再申报。
产教融合项目立项及考核要求详见《莆田学院深化产教融合实施方案》。其中,社会培训指标不包括对本校学生毕业时的职业培训;所需合作科研平台和机构原则上需校级及以上,不含已验收的各级各类科研平台或机构;产教融合项目将重点考察合作方的投入情况,项目建设期为两年,要求建设目标尽量量化可考核。
三、遴选与认定
各申报单位请于2024年11月3日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莆田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申报书》(附件1)、《莆田学院产教融合项目建设申报书》(附件2)、《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申报书》(附件3)、第二批产教融合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4)报送教务处。电子版材料(Word+PDF盖章版)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压缩后以“XX学院第二轮产教融合申报材料”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学校根据申报材料和现有条件组织专家进行评选,根据评选结果确定立项建设项目。立项现代产业学院、校内区域开放型产教融合实践中心核算绩效按照校级教学平台项目予以认定,产教融合品牌专业项目核算绩效按校级服务产业特色专业项目予以认定,产教融合基地核算绩效按校级实践基地建设项目予以认定,产教融合课程核算绩效按校级一流课程予以认定,入选的产教融合典型案例核算绩效按照校级优秀案例给予认定。
教务处联系人:陈晨,电话:15901318212,地址:莆田学院紫霄校区图书馆701室,邮箱:35612519@qq.com
教务处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