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学院科研用房申请的通知
为提高学校用房的使用效益,为教师科研提供场所,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决定,对我校用房进行进一步调整,即对学园校区行政办公楼、学园李文正国际学术交流中心等部分用房调整作为科研用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上级单位或学校批准成立的研究机构及科研团队
二、申请条件
目前在各二级单位无安排用房的研究机构及科研团队
三、使用要求
1. 经上级单位或学校考核不合格、撤销或暂停建设的研究机构及科研团队科研用房,应主动将所使用的房间退回学校。
2. 科研用房所需办公设备和研究设备等由研究机构及科研团队自行配备。
3. 科研用房参照学校有关规定纳入研究机构及科研团队所在二级学院管理。
四、申请流程
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机构及科研团队可在11月12日前申请,填写申请表,经二级单位审批后报科研处审批。申请表纸质一式一份,请各单位汇总后在11月11日前送紫霄校区李文正图书馆854。汇总表电子版发到ptzh856@163.com。
科研处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