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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关于开展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领航计划2024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

时间:2024-10-21





教语信司函〔2024〕29号



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关于开展国家

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领航计划

2024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语委,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教育局、语委,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 校,其他有关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国家语言文字关 键研究领域领航计划管理办法》(教语信〔2023〕2号), 决定启动2024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本次接受申报的研究领域见《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 域指南(2024年)》(附件1)。研究周期为4年,每年给 予一定经费支持,并根据绩效评价情况择优给予滚动资助, 连续资助期限不超过2个周期。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领航 计划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其中,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申 报截止日。

(二)项目申请人应为高等学校或科研院所在编在岗人 员。创新团队中的研究骨干须实质性参与合作研究,原则上 不超过5人。

(三)已获得中央部委支持建设的科研团队类项目负责 人、国家语委科研机构负责人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创新团队。

三、申报方式

主要采用集中申报方式,其中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部 省合建高等学校及其他中央部门直属高等学校以学校为单 位,地方高等学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 单位集中申报,每单位推荐个人项目和创新团队项目总数不 超过2个。

四、申报办法

(一)申请人按照《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指南  (2024年)》选择研究领域(名称不得修改),并根据实际 情况选报个人项目或创新团队。

(二)填写《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领航计划项目 申请书》(见附件2、附件3,以下简称《申请书》)。

(三)项目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30日。请 各单位在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准)前,统一将签字盖章的纸


质版《申请书》一式六份和附件材料一式两份寄送至:北京 市西城区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语信司(国家语委科  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100816。盖章后的整本申 请书和附件材料扫描版(PDF 格式)发送至ghxtc@moe.edu.cn。 联系电话:010-66097447。





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