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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级本科生辅修教育报名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0-15


教务〔2024〕68号

关于开展2023级本科生辅修教育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2023级本科生:

为了更好地提高学生就业竞争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培养社会欢迎、具有较宽知识面和较强工作适应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应用性人才,根据《莆田学院关于印发辅修专业教育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级本科生主辅修教育招生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开设专业

本次辅修开设专业可在“教务管理系统—报名申请—辅修报名”栏查看。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学,无法查看开设专业。

二、报名条件

1.具有莆田学院学籍的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不含专升本);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3.主修专业学习成绩优良,所修主专业2023-2024学年各科目考核(考试、考查)成绩合格且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

4.各辅修专业开办学院认为应该具备的其他条件;

5.主修专业学费已按规定缴清;

6.学生所修读的辅修专业与主修专业相同的核心课程不得超过3门(由辅修专业所在学院负责审核)。

7.每位学生最多选择1个辅修专业。

三、报名流程及时间安排

1.2024年10月15日17:00起2024101812:00止。登录教务管理系统,通过“报名申请—辅修报名”,理性选择意向修读的辅修专业,先到先得

2.辅修专业必须跨专业修读,辅修学位必须跨学科门

修读。二年级第一学期开始修读,正常修读完辅修专业开设的所有课程需要两年半,请谨慎报名。

3.本次报名只设一轮,请各位同学根据自身情况报名。

不安排补报或者补录。

4.1021日前,教务处将公布各专业预录取的学生名单和修读方式。

四、收费标准与缴费方式

收费标准:普通专业100元/学分,医学类专业120元/学分,艺术类专业160/学分

缴费方式:学生通过“校园服务”——“收费平台”缴费

五、注意事项

1.我校开展的辅修教育不等同于双专业、第二专业教育。辅修专业证书及学位证书不等同于双学位证书、第二学位证书。证书查询平台与主修专业一致,即辅修专业证书可在教育部指定的学历查询唯一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辅修学位证书可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询。以辅修专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报考公务员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等的资格认定,以主考单位规定为准。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标明,不单独发放辅修学位证书。

3.本次辅修修读方式为跟班修读。公布预录取名单的同时,被录取的同学届时仍可决定是否修读。学生通过查阅拟修读专业年级的教学计划,对上课强度和专业课程体系有初步了解。

4.每学期初,学校根据《莆田学院关于印发辅修专业教育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审查在读学生的修读资格,如有违纪舞弊、主专业修读的课程不合格及其它违反文件精神等情况将取消修读资格。

5.对已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系统修完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和实践环节,取得相应学分的,由学校发给辅修专业证书。对已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系统修完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和实践环节,取得相应学分的,经审核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学校发给辅修学位证书。未能修完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和实践环节,但已修完并累计获得20学分以上(含)的,由学校发给辅修证明,不授予任何证书。

6.其它辅修教育相关可咨询:相应辅修专业所在学院。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确保学生通知及时到位。各学院应认真做好政策宣传、报名工作,解答学生疑问给予建议。


                              教务处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