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 田 学 院 文 件
莆院教〔2024〕5号
莆田学院关于
2023级学生转专业报名及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3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报名及录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3月26日至4月2日,教学秘书在正方系统上完成接受学院转专业条件设置。各学院应在4月2日之前制定完整的考核方案,包括拟笔试(面试)时间及考试相关要求等(如考核形式,笔试、面试所占比例,考核课程或面试要求),并报教务处备案。
(二)4月3日-4月9日,符合报名条件的2023级学生登录正方系统报名。
(三)4月10-11日,教学秘书将待审核名单导出并打印后报学院领导签字,签字版报教务处备案。备案后教学秘书在系统上完成转出学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
(四)4月12日,教务处完成转专业学生转出审核工作。
(五)4月13日-5月8日,各学院完成转专业录取工作,在学院网站公示录取名单并及时告知学生考核结果。
(六)5月15日,教学秘书再次将待审核名单导出并打印后报学院领导签字,签字版报教务处备案。备案后请在教务系统上完成转入学生审核工作。
(七)5月31日前,学校终审,系统上完成异动工作。
二、报名资格
(一)各学院应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审核申请转专业学生的报名资格。学生高考选考科目须符合转入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高职招考、定向委培、专升本、公费师范男生等特殊类别专业学生不得转专业。
(二)因身体健康原因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由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开具相关检查证明。
(三)各学院应指导学生切实做好学业规划,慎重申请转专业。获准转专业的学生不得放弃转专业资格。
三、考核及录取要求
(一)各学院应成立本单位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包括学院行政和党委负责人、主管教学副院长(院长助理)、学院秘书和教师代表,组成人员不少于5人。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包括:1.制定本学院转专业考核规定;2.向申请转专业学生解释有关政策;3.本学院申请转出学生的资格审验;4.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考核。
(二)各学院应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转专业考核及录取工作。
(三)各学院须严格按照公布的接收条件与要求进行考核及录取,拟录取人数不得大于公布的拟接收人数。
(四)各学院须有序组织好转专业的考核工作,考核过程要录音、录像,所有转专业工作相关的视频、音频和文件等资料要存档。
(五)各学院应将转专业学生考核的成绩进行公示并存档备查。
(六)教务处应加强转专业考核(笔试、面试)环节的监督。
莆田学院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