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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学生请销假工作流程

发布时间:2021-03-09   

为了建设优良学风,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营造优良学习和生活环境,进一步规范学生安全管理,依据学校已有请销假管理办法,结合我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院学生请销假管理办法

一、请假

(一)请假类别:病假、事假、公假

(二)请假手续

1.病假:原则上须有学校医务室(或校外正规医院或正规诊所)出具的证明方可办理病假手续。若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出具证明,由辅导员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审批。因急病等特殊情况事先来不及请假者,事后必须持有关证明办理补假手续。

2.事假:学生因直系亲属婚、丧、嫁、娶、病或其它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并需要辅导员联系学生家长核实情况或由学生提供相关办事证明,事假一般不超过5天。

3.公假:凡受学校有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委托办理公事,如参加校外相关比赛、活动、会议等需请假的,学校有关部门或专任指导教师应向学生提供证明,学生须凭出具的证明请公假。

()请假程序

学生请假实行自下而上的审批手续。学生请假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除急病或紧急情况外,不得事后补假。

1.日常请假

(1)学生可通过短信、电话或者网络平台QQ/微信等向辅导员说明请假事由及请假时间学生可上辅导猫APP进行请假申请。

(2)辅导员联系学生家长核实情况。

(3)辅导员根据批假权限对学生的请假进行审批。3天内的事假/病假由辅导员(土木楼515)审批,3天以上的由辅导员审批后,报副书记杨海青(土木楼516)审批,请假10天以上需由二级学院书记郑立新(土木楼517)、院长张秀成(土木楼521);审批如需离开莆田市,1天以上的事假/病假由辅导员审批后,报副书记杨海青审批。

特别注意:如学生需请假离开莆田市,返校前必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

(4)准假后,应将请假情况报告各任课老师,进行考勤登记。

(5)学生在寒假、暑假、“五一”、“十一”、清明、中秋、端午等三天以上(含三天)的(小)长假的前后,原则上不得请假提前离校或续假推迟返校。

二、补假

学生超过准假时间未及时返校者,按旷课处理;住宿学生未及时回宿舍住宿的按夜不归宿处理。学生一般情况下不得补假,因急病、急事或遇有特殊情况确实来不及事先当面请假,要及时通过电话等其它方式报告辅导员,经辅导员通过短信或其他可见文字形式同意后方可准假,并在请假期满返校后一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明,按请假程序和批假权限办理补假手续。补假未被批准而缺勤的,按旷课处理;住宿学生未回宿舍住宿的按夜不归宿处理。

三、续假

学生请假期满后需续假的,须在请假期间向辅导员申请,辅导员按批假权限予以审批或上报学院领导副书记杨海青审批。续假未被批准而缺勤的,按旷课处理;住宿学生未回宿舍住宿的按夜不归宿处理。

四、销假

请假期满应在返校时及时的在辅导猫APP上履行销假手续未销假者不审批下一次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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