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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职业教育信息化教学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7   

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职业教育信息化教学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有关学院(部):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职业教育信息化教学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闽教办职成〔201715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做好专家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强,工作严谨,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公正。

2.热爱职业教育事业,熟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理论水平,熟悉相关专业领域教学改革进展情况。

3.熟悉教育信息化工作,有较强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在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方面具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参加过有关评价工作。

4.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5.坚持自愿原则,且能够保证承担相关工作的时间和精力,所在单位能够为其提供有关支持和条件保障。

二、推荐材料和报送时间

请于425日前将推荐人选《福建省职业教育信息化教学专家推荐表》和《福建省职业教育信息化教学专家推荐汇总表》盖章后报送到人事处师资发展科,电子版发至rscxfz@163.com

联 系 人:肖方峥;联系电话:2657730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职业教育信息化教学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附件3:福建省职业教育信息化教学专家推荐汇总表 

 

 

 

 

 

 

 

 

 

 

莆田学院人事处

                                   2017年4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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