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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一批校级应用型课程建设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25   


关于开展第一批校级应用型课程建设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试点工作的通知》(闽教高[2015]39号)和莆田学院应用型本科整体转型建设方案(2016-2020年)》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第一批校级应用型课程建设工作,现就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与要求

在充分调研产业需求的基础上,以服务岗位需求和提高职业能力为导向,以持续提高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为主线,深入挖掘对接产业的课程,对课程内容进行改造,优化配置理论教学、案例教学、现场教学、实训实践教学等内容。学校每年立项建设30门左右的应用型课程,在2020年之前建成100门应用型课程。

二、建设内容

(一)教学内容:将职(行)业标准、岗位规范要求融入课程教学,突出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紧密对接;引入真实任务、真实案例教学,优化整合课程内容,突出教学内容与生产管理实践相衔接;挖掘各类创新创业教育资源,积极融入创新创业教育相关理念和内容。

(二)教材及教学资料:选用优秀高质量的应用型规划教材或与行业企业编写特色教材及讲义;具有完善的行业企业标准或企业培训教材作为支撑;课程教学大纲、授课教案、教学课件、课程习题、实验指导书等相应资料齐全。

(三)教学方法:结合课程内容和特点,灵活采用各种项目式、启发式、问题式、讨论式教学法和案例教学法、仿真教学法、现场教学法等多元化教学方法,充分激发学生学习内驱力和自主性;鼓励利用各类慕课MOOCs网络教学资源,探索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与翻转课堂改革。

(四)考核方式:结合课程目标和要求,强化突出以能力和素质评价为导向的笔试、口试、机考、技能测试、撰写研究报告、项目演讲等多样化考核方式,实行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校企考核相结合的评价方式。

(五)教学团队:课程负责人教学经验丰富,有到企业接受培训、实践锻炼的经历背景,熟悉了解企业生产运营与管理过程。教师队伍中“双师双能型”教师、来自行业企业的兼职教师满足课程性质和教学实施要求。

(六)实践教学及条件:完善实践教学质量标准,增加实践教学比重,改革实践教学内容和手段;充分发挥校内实验室、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实训平台等教学资源;拓展校外实践教学资源,建有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能承担相关实验实训项目。

(七)教学效果:建立完善的教学评价反馈机制,学生、同行、校内外教学督导、行业企业专家对课程满意度和认可度高;能有效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课程对应或相关的职业资格(或专业技能水平)证书通过率较高,相关各类学科竞赛获奖率较高。

三、遴选程序

(一)各二级学院要积极组织教师申报。原则上专业必修课程优先考虑,6个专业群中的每个专业至少申报1门。

(二)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遴选,经公示后立项建设。

四、课程管理

(一)实行课程负责人负责制。课程负责人应明确建设目标,理清建设思路,落实建设任务。各二级学院应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确保高质量地实现建设目标。

(二)经费支持。学院将给予每门应用型课程1-2万元建设经费。各二级学院加强对应用型课程建设的指导、支持和监督,确保课程建设的进度和质量。教务处动态监测建设情况,对进展缓慢、工作不力的,将停止资金支持,并终止课程建设。

(三)课程验收。应用型课程建设周期为1年。学校将组织专家通过查看材料、现场听课、听取课程组汇报等综合评审方式进行考核验收。

五、申报材料报送及其他事项

(一)各二级学院于2017515日前将《申报书》《汇总表》(一式一份)电子版、纸质版交至教学质量科,《申报书》邮件主题请标明“××(学院)应用型课程申报”。

(二)理论课程附带的实践教学如课程实习、课程论文(设计)合并算做一门课程。

附件:

关于开展第一批校级应用型课程建设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二0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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