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学院(教务处)文件
教务[2015]56号
关于开展2016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2016届毕业论文(设计)即将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6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完成时间拟截止到2016年6月10日。
二、各学院应认真制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合理安排进度,于2015年9月30日前报教务处实践科,并落实各环节工作。采用“实践教学管理系统”管理的学院请直接在系统中提交工作计划,未采用系统进行管理的学院请以电子版形式提交。
三、各学院要按照学校转型精神,加大毕业论文(设计)的改革力度,原则上要体现如下指导意见:
1、各学院的毕业论文(设计)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环节中完成的比例应不低于50%。
2、各学院的选题应结合实际,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尽量减少理论研究类的论文选题数量。理、工、医药等专业的选题应结合生产实际和社会需求、综合科学研究或技术推广;文科、师范类、管理类等专业的选题应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侧重调研报告、理论应用、生产实际或实证研究,应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鼓励结合校企合作单位生产实际、教师横向课题、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等共同选题。
3、各学院可采用符合学科特点的其他综合训练模式,达到毕业前综合训练学生实践能力的目的,例如音乐的展演、美术的创作、新闻的短片制作以及医学类的毕业综合考试等。相关管理规定应以纸质的形式报教务处实践科备案。
四、各学院应定期对本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检查,学校也将适时抽查,以保证2016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顺利开展。
五、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以电子版形式报教务处。
六、相关表格可在教务处网页->下载中心->教学实践与实验室管理科中下载。
七、需以电子版形式提交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与总结材料请发送至邮箱12609543@qq.com。
教务处
2015年9月2日